【工作内容】
1、作为整形美容科学科骨干,全面负责本专业领域的临床诊疗工作,独立开展各类整形外科与医疗美容手术及操作,处理疑难复杂病例。
2、严格执行医疗核心制度,确保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参与科室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工作。
3、积极参与并推动科室学科建设与发展,引进并开展新技术、新疗法,提升科室区域影响力。
4、承担临床教学任务,负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进修医师及实习生的带教指导工作。
5、独立或牵头开展临床与基础科研工作,主持或参与各级科研课题,撰写并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如SCI论文)。
6、参与多学科协作(MDT)诊疗,为涉及多系统的疑难重症患者提供专业诊疗意见。
7、参与科室部分管理工作,协助科主任进行业务规划与团队建设。
【任职要求】
1、具有临床医学相关专业博士学历学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正高级职称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副高级职称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要求。
3、具有10年以上三级甲等医院整形外科或医疗美容科临床工作经历,临床技术精湛,能独立处理本专业疑难重症。
4、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有主持或主要参与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经验,并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
5、拥有丰富的临床带教和住院医师培训指导经验,教学意识强。
6、具有省级三级甲等医院相关工作经历或科室管理经验者优先考虑。
7、具备优秀的医患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