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龙井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卫生医疗专业人才(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面试资格审查的通知
关于2025年龙井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卫生医疗专业人才(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
面试资格审查的通知
根据《2025年龙井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卫生医疗专业人才(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有关规定,现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阶段,现将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12月12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30-16:30
地点: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龙井市海兰西路251号)
二、相关事宜
面试考试前拟面试人选(包括免笔试岗位考生)须接受面试资格审查。请拟面试人选(包括免笔试岗位考生)按照公告要求,携带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
1.考生本人须携带身份证、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由委托代理人代为资格复审的,须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委托代理证明材料。
2.2025年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2025年龙井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卫生医疗专业人才(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
3.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考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3年和2024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需要提供未参保证明以及由本人签字承诺的《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5.在职人员报考的,应提供《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意见表》。
6.岗位资格条件中标明具有从事2年及以上医疗机构医学检验技术岗位工作经历的,考生需要提供2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和所在医疗机构开具的2年及以上从事医学检验技术岗位的工作证明。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以后脱产学习也不作为工作经历时间进行累计。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验(经历)计算截止时间点为2025年11月17日(不包含11月17日)。
7.面试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请于2025年12月17日9:00-12月19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面试准考证》。
8.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变更联系方式时要及时告知人社部门。
9.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433-5037312
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