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市人民医院2025年院内合同制医生招聘实施细则
兴城市人民医院2025年院内
合同制医生招聘实施细则
根据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葫芦岛市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葫政办发〔2018〕38号),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次招聘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1、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曹锋
副组长:张国宏
成 员:白 波 孙 宇 韩仁会 李 淼
陈 斌 梁奎元
2、资格审查委员会
主 任:白 波
委 员:由人事劳资科、医务部、纪检监察室等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
3、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人事劳资科。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确保素质的原则;
3、坚持考试考核合格、择优聘任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拟招聘医生20人
1、呼吸内科医生2人、
2消化内科医生2人、
3、循环内科医生1名:
4、肿瘤科医生1名:
5、血管外科医生1人:
6、急诊科医生2人:
7、120医生2人:
8、疼痛科医生2人:
9、泌尿科医生1人:
10、口腔科医生1人(具有种植证):
11、超声诊断医生1人:
12、心电图医生1人:
13、病理科医生1人:
14、耳鼻喉科医生1人;
15、儿科医生1人。
注: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招聘条件:
1、具有医学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工作2年以上者优先。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热爱本专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能够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5、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应变能力。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生理或心理疾病,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年龄在45周岁以下。
8、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公布招聘信息:在兴城市人民医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公开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无违法违纪证明、近期一寸同版免冠照片2张,经审查合格后,等待笔试考试通知。
报考人员本人必须亲自到现场办理报名手续,不得委托他人。
考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1、报名时间:
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5日
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2、报名地点
兴城市人民医院机关楼2楼人事劳资科。
3、资格审查:医院人事劳资科、医务部、纪检监察室共同审核报名人员资格,应聘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程序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面试考核两部分,总分为100分,笔试占60%,面试占40%。
1、笔试:相关医学基础知识方面的内容,考试时间为80分钟,笔试成绩60分为及格线。
笔试时间:2025年11月2日 8:30 地点;多功能会议室
考生持身份证按要求到考场参加考试,考生考号在入考场前抽签确定,在考生入场后,在备选题库中当众随机抽取1套作为考试试卷,笔试结束后马上进行判卷工作。
2、面试:
面试时间:笔试考试结束后 地点:机关4楼会议室
由工作人员核对人数和身份,进行抽签,确定考号及面试顺序。抽签完毕后考生在候考室等候面试。
考官:面试考官人数为5人,选定侯备考官在考试现场随机抽取。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
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面试程序
(1)、考生持身份证按要求到面试考场参加面试。考生出场顺序在面试前抽签确定。
(2)、工作人员将出场顺序报送主考官,然后由工作人员按事先抽签确定的顺序依次将考生引入考场。
(3)、考生进入考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其余人员在候考室等候。
(4)、面试由主考官主持,考生按要求回答问题。
(5)、主考官根据时间控制考试进度,记时员在所有答题时间结束前1分钟提醒考生。答题时间结束,主考官宣布答题结束。
(6)、面试结束,考生退出考场,在休息室等待公布面试成绩。
(7)、面试成绩计算
考官根据考生回答问题的情况,对照面试评分标准,对考生逐一进行评分。
汇总计分
记分员、核分员在监督员的监督下进行统分,使用《考生面试成绩汇总表》。考官所评要素分值的平均值,即为该考生在此要素上的得分。将各要素上的最后分值相加,即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取整数。
3、总成绩核算
本次招聘分为理论考试、面试两部分,各项分值各为100分。理论考试成绩权重占60 %,面试成绩权重占40%,招录专业为单一报名者:总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满60分者不予录用,招录专业存在多名报名者:取总成绩60分以上且综合成绩排名前者。
(四)、结果公布
考试、面试结束后当天通过医院网站公布成绩,查询网址:www.xcs120.com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六)、公示: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和体检结果,经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医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考核、体检合格者,报卫健局备案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聘用为合同制职工,符合同工同酬条件享受同工同酬待遇。
七、医院纪检部门对公开招聘的过程实行全程监督、并留存监督资料。
兴城市人民医院
2025年11月1日
面试规则
- 考生应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考试。考生到达指定地点,凭身份证进入候考室,按不同岗位分别抽签确定面试顺序。严禁考生相互之间交换抽签号。
二、面试分值为百分制,每人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
三、面试全过程实行封闭式管理。与面试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考场。考生要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面试前须在侯考室等侯,由引导员带入考场。
四、招聘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考生姓名、笔试成绩等个人信息告知面试考官。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不能以任何形式将本人的姓名、籍贯、父母信息、工作单位及毕业院校等个人信息透露给考官。
五、考生进入候考室后,在抽签前要主动将通讯工具及其它电子产品关闭后密封装袋,签名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待考试全部结束后领回。在候考过程中不得擅自出入候考室,出入候考室须有候考人员专人陪同。
六、考官及面试工作人员的通讯工具关闭后统一交由监督员管理。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通讯工具(如移动电话和其它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设备等物品和资料进入考场。
七、考生不得穿制服、穿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或佩戴标志性徽章、饰物等。
八、面试结束指令下达后,考生立即停止答题,经主考官同意后,方可离开考场。禁止将面试试题和草稿纸等相关资料带出考场。
九、考生离开考场后进入休息室等候公布成绩,不得返回面试考场和侯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不得与外界联系,不得擅自出入休息室,出入休息室须有工作人员专人陪同。面试成绩在当日所有考生考试结束后统一公布。
十、考生须遵守考试规则,服从面试工作人员管理。
考场纪律
一、考试当日不参加考试的,规定时间未达到集合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缺考处理。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停止考试,清退出考场,按零分处理:
1.未经允许,擅自进入考试考场,或擅自离开候考室、休息室的;
2.进入候考室后,未按规定交出通讯工具及其它电子产品的;
3.考生相互之间交换抽签号的;
4.在考试过程中,将本人的姓名、籍贯、父母信息、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透露给考官的;
5.携带书刊、报纸、稿纸、资料、通讯工具(如移动电话和其它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设备等物品和资料进入考场的;
6.在考试过程中,未按规定使用各种设备接收考场外信息,或以任何形式与外界联系的;
7.不穿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或佩戴标志性徽章、饰物等进入考场的;
8.将考试试题和草稿纸等相关资料带出考场的;
9.采取其它手段进行作弊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考试资格:
1.伪造学历或开具各种虚假证明者;
2.请人代考及代人考试者;
3.不符合规定报名对象条件的
四、对无理取闹,扰乱考场秩序,打骂考官、工作人员和考生,威胁他人人身安全者,除取消考试资格外,按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部门处置。
主考官职责及要求
一、负责主持整个考试工作。考试时要努力创造能使考生发挥其能力和水平的考试环境。
二、负责向考生作出提问,应按规范用语提问。提问时,语言要准确、明了,使考生明确要回答什么问题,怎样回答问题。
三、考试过程中,应正确理解和掌握考试试题的含义及测评标准,独立、客观、公正地打分。
四、负责审核考生考试汇总成绩。
五、负责讲评或总结考试情况。
六、考生对所提问题有疑问时,主考官可重复提问,但不能对题目进行解释或任何提示。
七、在考生考试有效时间内,不得吸烟、交头接耳,不得擅离考场,不得以任何形式与外界联系,不得进行与考试无关的活动。
考官职责及要求
- 负责对考生进行测评。对考生回答的问题要认真地进行综合分析,按评分标准打分;评分为整数,不得有小数点,评分要公正、客观。
二、当好主考官的助手、参谋。需向考生进行提问时要征得主考官的同意;提问时语言要准确,精炼。
三、在测评中应严格按照考试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考官之间不能相互商量或暗示,影响对考生的评判、评分,保证所有的考生均在同等的条件下接受测评。
四、在考生考试有效时间内,不得吸烟、交头接耳,不得擅离考场,不得以任何形式与外界联系,不得进行与考试无关的活动。
面试工作人员职责及要求
1.引导员:负责引导考生按规定线路进出考场。考生进入考场前,须先向主考官报告:“报告主考官,X号考生报到,是否可以开考?”得到主考官同意后,方可引导考生入场。
2.侯考室工作人员:负责考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联络,告知考生《考生考试须知》,负责监督休息室考生。
3.记分员:负责考试的统计、计算和得分表打印工作,核对无误后在得分表上签字。
4.核分员:负责发放和收集考官评分表,复核考试分数统计,复核无误后在得分表上签字。如发现计分错误应及时纠正并重新计算。
5.记时员:负责计时工作,每位考生答题时间为10分钟。每位考生考试结束前1分钟宣布:“还有1分钟。”考试结束时报告主考官:“考试时间到。”
6.休息室工作人员:负责监督休息室考生,配合引导员工作。
7.各工作人员应遵守考场规则,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考生姓名、笔试成绩等个人信息告知考试考官,不得干扰考生考试和考官评分。
8.除记分员、核分员外,其他工作人员不得接触计分工作及相关资料。
9.除考场工作人员及引导员外,未经主考官允许,候考室、休息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10.在考生考试有效时间内,不得吸烟、交头接耳,不得擅离考场,不得以任何形式与外界联系,不得进行与考试无关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