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磐安县人民医院医共体2024年度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公告

发布单位:磐安县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4-03-21

根据医疗卫生单位人才需求状况和事业发展需要,经县组织人事部门核准,县人民医院医共体计划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及条件

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和紧缺人才33名,具体见下表:

类别

引才单位

招聘岗位

名额

专业要求

学历学位等其他要求和有关说明(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工作经历)

年龄要求

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高层次

磐安县人民医院

临床医师

2

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

博士研究生,具有相应学科工作经历者优先

45周岁及以下

周聿金

0579-84651143

磐安县人民医院中医分院

临床医师

2

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

卢爱群

0579-84658813

磐安县人民医院

临床医师

10

普通外科学(肝胆、肛肠、胸外、泌尿方向);内科学(内分泌、神经内科、肾内、消化、心血管方向);中医学;皮肤病与性病学(医美方向);医学影像、麻醉、检验;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或具有相对应的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副高及以上职称要求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在二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从事相应学科工作3周年及以上;硕士及以上学历不要求工作经历)。

35周岁及以下(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者放宽至45周岁)

周聿金

0579-84651143

磐安县人民医院中医分院

临床医师

5

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

卢爱群

0579-84658813

紧缺

急需

 

磐安县人民医院

麻醉医师

1

临床医学、麻醉学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非应届需具有医师执业证书和规培合格证

35周岁及以下

周聿金

0579-84651143

心电图医师(含脑电)

1

临床医学

超声科医师

1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

医学影像医师

1

病理科医师

1

临床医学

磐安县人民医院中医分院

麻醉医师

2

临床医学、麻醉学

卢爱群

0579-84658813

精神卫生科医师

2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超声科医师

1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

医学影像医师

1

病理科医师

1

临床医学

磐安县人民医院玉山分院

临床医师

2

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

周思贤0579-84712503

   二、引进程序

引进工作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公正、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由县委人才办、县委编办、县人力社保局、县卫健局、县纪委(监察委)负责指导和监督,县人民医院医共体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

2.所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要求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对应)、学历(要求第一学历)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硕士研究生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3.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4.凡在学校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或参照《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名。

5.非应届生要求取得相应专业的执业资格和规培合格证。

(二)报名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人员可通过网络报名、电话报名、到引才单位现场报名等方式进行报名。报名分二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止;第二阶段:到2024年10月31日止;每一阶段报名时间截止后,进入下一环节,招满即止。

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磐安县人民医院医共体人才引进报名表》2份;毕业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其他证明材料(如个人简历、工作经历证明、与原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荣誉证书、从业资格证等)。

报名时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的人员,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原件。报名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资格。

(三)资格审查

引进单位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经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复审后,由引进单位将资格审核结果通知报名人员。

(四)面试

通过面谈,对符合招引条件的,安排岗位试用1~3个月,一般每季组织一次实践技能考核,考核合格人员按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聘用。

(五)体检、考察、公示等工作

参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 《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有关规定执行。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党委会集体研究,签订人才引进合同,报县卫健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办理入编(员额报备)手续。最低服务年限五年(不含规范化培训时间),特殊人才服务年限可另议。经考核合格转正后符合岗位聘任相关政策的聘至相应专技岗位。

(七)人才奖励

2024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可根据《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卫技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磐政〔2022〕74号)政策享受人才奖励。

三、其他事项

(一)年龄要求为18至35周岁(1989年2月19日至2006年2月19日期间出生,下同)。

(一)计算工作经历、户籍地的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招聘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均以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为审核依据。

(二)监督电话

磐安县委人才办,0579-84660501

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9-84665855

磐安县卫生健康局,0579-84662013,84661354

磐安县人民医院医共体,0579-84652280

(三)相关信息公布网站: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anan.gov.cn/col/col1229170664/index.html

本公告未尽事项,由磐安县人民医院医共体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解释。

 

 

磐安县人民医院医共体

                                  2024年3月21日  


文章来源:磐安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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