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三甲医院或高水平大学附属医院的正高、副高级职称人员;
2.长期在临床一线工作,专业技术精湛,有较高的同行影响力。
待遇:
1.薪酬一人一议,不设上限;
2.可享受政府相应配套津贴;
3.可提供科研启动经费、政策支持、学术平台、实验办公空间;
4.支持组建队伍,可招聘博士后及科研助理,优先保障研究生招生名额;
5.解决编制,特别优秀者可推荐申报浙江大学校编岗位;
6.可享受最高150平米住房一套,并提供专项人才过渡房;
7.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对口安置配偶工作。注:支持成熟团队整建制引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