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内容】
1、在烧伤外科/整形外科(创面修复、整形美容方向)独立开展临床诊疗工作,负责门诊、病房及手术患者的全程管理,参与科室值班。
2、熟练掌握并高质量完成烧伤救治、各类急慢性创面修复、瘢痕综合治疗及美容外科手术等本专业核心诊疗技术。
3、参与科室疑难危重病例的讨论与救治,积极推动并参与多学科协作(MDT)诊疗模式。
4、严格执行医疗核心制度,确保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防范医疗风险。
5、承担临床教学任务,指导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实习/进修医师,参与本科室研究生培养工作。
6、独立或作为核心成员参与科研课题研究,积极申报各级科研项目,产出高水平科研成果(如发表SCI论文)。
7、跟踪学科前沿动态,参与新技术、新疗法的引进与开展,助力学科建设与发展。
8、完成医院及科室交办的其他相关医疗、教学及科研任务。
【任职要求】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行。
2、具有外科学(烧伤与创面修复、整形美容方向)专业全日制统招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博士后经历者优先。本科起点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
3、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4、往届毕业生须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相符),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应届毕业生入职前须通过相关资格考试。
5、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较强的临床实践能力,有三甲医院相关工作或实习经历者优先。
6、具备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有明确的科研方向,以第一作者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取得其他重要科研成果者优先。
7、身心健康,沟通能力强,五官端正,礼貌大方,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职业道德。
8、英语水平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四级(CET-4)及以上,或提供同等水平的托福、雅思等外语成绩证明。
福利待遇:
1、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2、提供安家费15-10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10-50万元;年薪保底15-50万元,保底3年。
3、享受十堰市人才住房政策,可免费居住人才公寓5年,购买人才公寓可享受20万元购房补贴。
4、医院每月发放1000元博士住房补贴,连续发放3年。
5、医院协助解决引进人才配偶工作、子女入学,配偶符合主管部门入编条件者协助办理入编手续,不符合者以编外聘用形式安排工作岗位。
6、特别优秀博士,上述待遇可单独研究或面议。
7、博士来院考察,可核销往返路费、住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