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内容】
1、在产科主任领导下,独立负责产科常见病、多发病及部分疑难危重症孕产妇的临床诊疗工作,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
2、熟练掌握并独立完成产科各类常规及复杂手术操作,参与或主导危重孕产妇抢救及多学科协作(MDT)诊疗。
3、严格执行医疗核心制度,参与科室医疗质量持续改进、临床路径管理与产科质控工作。
4、承担临床教学任务,参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习/进修医师的带教指导工作。
5、独立或作为核心成员参与科研课题研究,积极撰写并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SCI等),推动产科新技术、新疗法的开展与应用。
6、参与科室学科建设、业务学习、学术交流及医院安排的各项医疗相关工作。
【任职要求】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及职业素养。
2、身心健康,沟通能力强,五官端正,礼貌大方,具备团队协作精神。
3、具有妇产科学专业全日制统招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本科起点须为全日制统招),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4、应往届博士毕业生均可。往届生须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需符合要求),并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应届生入职前须通过相关资格考试。
5、具备扎实的妇产科学专业理论基础和临床技能,有三甲医院产科工作或实习经历者优先。
6、具备独立开展临床科研工作的潜力,拥有良好的科研思维与学术发展潜力,有高质量科研成果或课题经验者优先。
7、外语水平良好,能满足学术交流及文献阅读需求。
【福利待遇】
1、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2、提供安家费15-100万元及科研启动经费10-50万元。
3、实行年薪制,保底年薪15-50万元,保底期限3年。
4、享受十堰市人才住房政策,可免费居住人才公寓5年;若购买人才公寓,可享受20万元购房补贴。
5、医院每月额外发放博士住房补贴1000元,连续发放3年。
6、医院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及子女入学问题。配偶符合主管部门入编条件者协助办理入编,不符合者以编外聘用形式安排工作。
7、特别优秀的博士,上述待遇可单独商议。
8、博士来院考察,可核销往返路费及住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