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内容】
1、作为高层次博士人才,负责精神科/心理科相关领域的临床诊疗工作,独立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及部分疑难重症病例,参与多学科协作(MDT)诊疗。
2、严格执行医疗核心制度,保障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参与科室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
3、承担临床带教任务,指导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研究生及下级医师,参与教学查房、病例讨论与小讲课。
4、独立或牵头开展科学研究,积极申报国家级、省部级科研课题,产出高水平学术成果(如发表SCI论文)。
5、参与学科建设与专业发展,积极引进并开展精神心理领域的新技术、新疗法,提升科室区域影响力。
6、完成医院及科室交办的其他临床、教学、科研及公益性任务。
【任职要求】
1、拥有医学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专业方向包括但不限于: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神经病学、内科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结合、重症医学、康复医学等。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治学严谨,敬业奉献。
3、具备较强的临床实践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能独立开展临床与科研工作。
4、具有优秀的团队协作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具备相应的组织、管理和领导潜力,能带动和促进本专业学科建设与发展。
5、身心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福利待遇:
1、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年薪可达40万元。
2、享受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最高可享受40万元生活补贴。
3、享受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最高可享受100万元住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