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科室:超声科、病理科、麻醉科、眼科、产科、妇科、呼吸、消化、小儿外科、肾内科博士
学历要求:博士,不限职称。引进政策结合自身情况可对照:
副高级职称以下的博士研究生。 引进费:30-50万。
(一)第一层次: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海外著名学术机构外籍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国家“特支计划”杰出人才等。 引进费:500万,同时提供180-200平米住房一套,全职在院服务满八年后产权归高层次人才。 (二)第二层次: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高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二)、二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级重点学科带头人、重点实验室负责人。 引进费:300万,同时提供150-160平米住房一套,全职在院服务满八年后产权归高层次人才。 (三)第三层次:现任(前任)省级重点学科负责人或省级重点实验室负责人;省级医学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二)或二等奖(排名第一);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等。 引进费:120-200万,提供三年过渡住房。 (四)第四层次:具有副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博士或三甲医院临床科室主任。 引进费:50-120万,学科带头人可享受医院提供的一年过渡房。 (五)第五层次:副高级职称以下的博士研究生。 引进费:30-50万。 (六)第六层次:业务骨干或急需人才。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或全日制硕士学历优先。 引进费:10-30万。 五、珠海市政策性补贴 引进人才享受医院提供的人才引进待遇外,符合相关条件的还可同时享受珠海市政府提供的人才相关待遇。 (1)新引进博士补贴 年龄40周岁以内的博士,享受25万元的生活补贴,分两年等额发放。 (2)出站博士后留(来)珠海补贴 年龄45周岁以内的博士后留(来)珠海补贴,享受50万元的住房补贴,分五年等额发放。
【工作内容】
1、在眼科临床一线独立开展诊疗工作,负责眼科常见病、多发病的精准诊治,并参与眼科疑难危重病例的会诊与救治,积极推动多学科协作(MDT)诊疗模式。
2、承担眼科门急诊、住院患者的诊疗及手术工作,熟练掌握并积极开展眼科领域的新技术、新疗法,推动学科技术发展。
3、严格执行医疗核心制度,确保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完成病历书写等医疗文书工作。
4、承担临床教学任务,负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习/见习医师及进修医师的临床带教与指导工作。
5、独立或参与开展眼科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积极申报并主持/参与各级科研课题,产出高水平科研成果(如发表SCI论文)。
6、参与学术交流,跟踪学科前沿动态,助力医院眼科学科建设与发展。
7、完成科室及医院交办的其他相关医疗、教学、科研及公益性任务。
【任职要求】
1、拥有眼科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博士后研究经历者优先考虑。
2、具备扎实的眼科学专业理论知识和系统的科研训练背景,临床博士需具备较强的临床实践能力,科研博士需具备独立的课题研究能力。
3、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执业范围符合眼科要求,能尽快完成执业地点变更。
4、具备良好的科研素养和学术潜力,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取得其他重要科研成果者优先。
5、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能力,责任心强,能适应医院工作节奏。
6、对职称无硬性要求,副高级职称以下博士研究生均可应聘。
【福利待遇】
1、人才引进费:根据人才层次,提供30万至500万不等的引进费。副高级职称以下的博士研究生,引进费为30-50万元。
2、住房支持:根据人才层次,可享受不同标准的住房支持,包括提供180-200平米、150-160平米住房(服务满八年后产权归属人才)或一年至三年的过渡住房。
3、政府补贴:符合条件者可同时申领珠海市政府人才补贴。年龄40周岁以内的新引进博士,可享受25万元生活补贴(分两年发放);年龄45周岁以内的出站博士后留(来)珠海,可享受50万元住房补贴(分五年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