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内容】
1、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精神科临床诊疗工作,承担门诊、病房值班等任务。
2、独立负责精神科常见病、多发病(如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抑郁障碍、焦虑障碍等)的诊断、治疗与病情管理。
3、规范书写病历、开具处方及各类医疗文书,严格执行医疗核心制度,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
4、参与院内会诊、病例讨论,协助完成危重患者的救治与处理。
5、参与科室带教、业务学习及必要的科研活动,持续提升专业能力。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与精神科临床相关的医疗及公共卫生任务。
【任职要求】
1、临床医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持有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精神卫生专业),并具备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3、主治医师需具备至少三年以上精神科临床工作经验;住院医师需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4、能够独立处理精神科常见疾病,熟悉精神科常用诊疗技术和药物应用。
5、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和服务意识,身心健康,性格积极开朗,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福利待遇:
1、薪资构成:基本工资+绩效奖金。
2、参考薪酬范围:主治医师基本工资15000元/月起+绩效+保险;住院医师基本工资10000-12000元/月起+绩效+保险。
3、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