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人员在最低服务年限内,按照引进时的资格条件,给予奖励补贴和住房保障。
1.具有在三级甲等医院 3 年以上临床经验的医学类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给予奖励 130 万元(税前)。
2.医学类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给予奖励 100 万元(税前)。
3.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三级甲等医院工作经验人员给予奖励 70 万元(税前)。
4.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三级甲等医院工作经验人员给予奖励 60 万元(税前)。
5.具有 3 年以上临床经验的医学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给予奖励 50 万元(税前)。
6.医学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给予奖励 40 万元(税前)。
7.医学类专业全日制学士学位本科学历且取得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或持有规培合格证人员给予奖励15 万元(税前)。
8.医学类专业全日制学士学位本科学历且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人员给予奖励 6 万元(税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