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海南省平山医院招聘37人公告

发布单位: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人事处发布时间:2023-12-21

为招聘优秀人才,加强医院学科建设,促进省平山医院、省中部精神卫生中心发展,结合我院实际,积极引进紧缺性人才,为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37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符合此次招聘岗位条件以及相关要求的人员,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现役军人;

 

(7)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存在以下禁止被录(聘)用为公务人员的情况: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失信被执行人;

 

(8)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其他条件

 

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海南省平山医院官网(http://hnpsyy.com/)及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发布时间自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4日止。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不接受现场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报考材料等及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陆报名系统报名。

 

2.报名时间及网址

 

(1)报名时间:自2023年12月25日9:00至12月31日17:00止。

 

(2)报名网址:http://zhrl.rsfwpt.com/exam/show-13.html

 

报名咨询电话:0898-86639349

 

技术支持电话:0898-65231155

 

3.报名要求

 

⑴报名时须在报名系统提交以下材料(要求以PDF格式上传)

 

①报名人员需如实完整填写《海南省平山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自行下载打印后本人手写签名并上传,见附件2);

 

②本人近期两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

 

③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④学历、学位证书。提供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条件要求的材料;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报名截止之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国内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符合;

 

⑤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二维码标识));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⑥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上传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见附件3)。

 

⑦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职称证书及其它材料(如规培证、科研业绩及其他证明材料等扫描件);

 

⑧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附件4)。

 

考生报考后应及时登陆海南省平山医院官网或微信公众号了解招聘工作进展和有关公告,并保持报名表留存通讯方式的畅通。

 

⑵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

 

①考生须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②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③虚假填报信息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④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3年12月31日17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已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应于2024年1月1日17时前补充材料重新提交,如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4年1月1日17时准时关闭。

 

(2)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按岗位的招聘数与应聘该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 1:3比例的,应当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1)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3)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岗位的招聘人数在10人及以上的,比例为1:2;9人及以下的,比例为1:3。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材料或提供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经招聘领导小组讨论,可以不做递补或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面试前3天在海南省平山医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上向社会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试

 

1、笔试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划定笔试合格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成绩在海南省平山医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时间不少于3天。

 

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笔试内容:以实际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为主,兼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评分标准评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面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等。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考试综合成绩在海南省平山医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选名单在海南省平山医院官网公布。体检由海南省平山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不合格、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岗位,从同一岗位考核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根据海南省平山医院实际情况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并进行心理测评,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后3个工作日内向海南省平山医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海南省平山医院组织,根据岗位要求,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形成考察报告。考察不合格或不符合聘用条件要求的,将不予聘用。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等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海南省平山医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我院或省卫健委组织调查处理。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不存在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因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核查存在问题影响聘用等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根据海南省平山医院实际情况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待遇

 

受聘人员纳入海南省平山医院编外工作人员管理,与医院组织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参照国家和海南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和福利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在岗位聘用、职称评定、考核奖惩、薪酬分配、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解除聘用等方面统一适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用)劳动合同。

 

七、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招聘工作方案,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察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予以清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招聘工作由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接指导和监督,以及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群众监督。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海南省平山医院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898)86622271

 

附件1:海南省平山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2:《海南省平山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1)
附件3:同意报考海南省平山医院的函
附件4: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

 

海南省平山医院

 

2023年12月18日


附件下载:

附件3:同意报考海南省平山医院的函.docx

附件1:海南省平山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docx

附件2:《海南省平山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1).doc

附件4: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doc

文章来源: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人事处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公开招聘资讯均来源于招录官方网站,由医直聘整理编辑,如遇报考疑问请咨询招考官方。若涉及版权或 错误信息,请反馈本站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