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下半年瓯海区卫健系统面向温州医科大学等普通高校公开招聘医学类毕业生面谈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单位:温州瓯海区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3-12-08

有关考生:

根据2023年下半年瓯海区卫健系统面向温州医科大学等普通高校公开招聘医学类毕业生工作安排,现将面谈及后续环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谈

(一)面谈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2月16日(周六)

2.地点: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瓯海区行政中心15号楼,瓯海区瓯海大道900号)。

(二)面谈要求

1.面谈仅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进行。

2.面谈对象须于当天下午12:00前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到达考点,统一参加面谈。下午12:20组织抽签。下午12:30仍未到达考点指定候考室者,视作自动放弃。

3.《面谈考生纪律》(附件1)已附后,请面谈对象认真阅读并遵守。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安排在12月16日(周六)下午整场面谈结束后马上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要求

1.考生应提供报考岗位所需要的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原件及复印件。住培医师还需提供住培考试合格证书或在培证明(附件2)等原件及复印件;

2.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若还未取得毕业证书,还须提供相应《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信网下载打印),且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报考岗位对应的学历学位并提供相应的证书;

3.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电子认证书(打印稿)。

4.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条件,报名时隐瞒个人身份或提供虚假证明等情况的,取消招聘资格,不予入围面试。

5.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如有资格复审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不再递补。

三、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2月17日(周日)

2.地点: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瓯海区行政中心15号楼,瓯海区瓯海大道900号)。

(二)面试要求

1.面试仅对入围面试的报考人员进行。

2.面试对象须于当天下午12:00前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到达考点,统一参加面试。下午12:20组织抽签。下午12:30仍未到达考点指定候考室者,视作自动放弃。

3.《面试规程》(附件3)、《面试考生纪律》(附件4)已附后,请面试对象认真阅读并遵守。

四、签订协议书

各岗位根据面试成绩按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员(如遇同分,进行加试,加试形式另行通知)。在面试结束后当天规定时间、地点签订就业协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若有对象放弃的,将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与用人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后,考生出现弃权的,将记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

五、其他事项

(一)纪律监督

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原则组织面谈、面试。瓯海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对此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咨询

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

联系电话:0577-88533932  88502873



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2月7日

附件1:面谈考生纪律.docx

附件2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培证明.docx

附件3 面试规程.docx

附件4 面试考生纪律.docx

附件5 考点地图.doc


附件下载:

附件1:面谈考生纪律.docx

附件2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培证明.docx

附件3 面试规程.docx

附件4 面试考生纪律.docx

附件5 考点地图.doc

文章来源:温州瓯海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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