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民医院2023年11月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

发布单位:十堰市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3-11-16

因业务发展需要,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计划

临床医师、临床医技、临床护理、行政后勤、外设机构等岗位合同制人员22人。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责任心强、有较强的沟通交流及语言表达能力,无不良记录;

(二)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以及其它要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11月30日。(具体工作岗位条件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5日-11月17日

报名地点:十堰市人民医院行政楼二楼人力资源部

资格审查:应聘人员请携带本人相关资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工作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及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一律不允许报名,即使报名参加考试的,一经核实,取消其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二)初面

初面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初面。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超过1:2的,按照1:2的入围比例确定参加考试考核人选;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不足1:2的,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全部进入考试考核环节。

(三)考试考核(理论+操作技能考核)

考试考核时间:2023年11月19日,上午9:00。

候考地点:十堰市人民医院行政楼一楼

应聘人员8:30在行政楼一楼广场集合。应聘人员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考试考核,未按照要求参加考试考核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四)终面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或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四、录用办法

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用,预录人员体检(含心理测试)、政审合格后方可办理正式录用手续。规培毕业生按照《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落实相关待遇。

招聘全过程接受本院职工及社会各界监督,举报电话:院监察审计部8637032。

招聘咨询电话:8637029/8637028。


十堰市人民医院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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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十堰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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