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单位:茂名市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3-11-14

茂名市人民医院始建于1960年,前身是广州银行医院。于1995年通过国家等级评审,是茂名地区首家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是广东省高水平医院重点建设医院。

经过60余年的发展,茂名市人民医院已成为茂名地区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保健为一体的大规模综合医院,在水东湾设立分院区,医院总占地面积26万平方米。医院在职员工3千多人,编制病床2500张,开设科室135个,其中消化内科、神经内科、心血管内科、重症医学科康复医学科是广东省临床重点专科,肿瘤科、感染科是广东省重点扶持建设临床专科,普外科、骨科、心外科、肾内科、胸外科、神经外科、医学影像科、肿瘤科、泌尿外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是茂名市临床重点专科。

医院是广东医科大学茂名临床医学院,是国家慢性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核心成员单位、急性上消化道出血急诊救治快速通道“救治基地”、国家级早期胃癌筛查研究协同网络协作中心、西京消化病医院茂名整合医学中心;是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广东省博士工作站,是广东医科大学、暨南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是全国首批住院医师规

范化培训基地。率先在茂名地区建立精准医学中心,是国家级胸痛中心、国家级卒中中心。

根据我院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进行。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详见附件1《茂名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资格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茂名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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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方式:线上报名,手机扫描下面二维码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2日;

3.考生添加QQ群:983039848(在群内注明岗位和姓名),用于接收招聘通知;

4.注意事项: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考生应践行诚信报考,对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符合条件的考生请在报名时间内下载并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将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规培证、学历证明、学籍证明、2024年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以“应聘岗位-姓名”命名,用添加压缩包到附件的形式发至我院人事科电子邮箱(rsk2922598@163.com)。

(二)资格审查

1.我院招聘工作小组负责根据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全、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资格。

五、成立评委组及考试

应聘人员须添加QQ群,考试时间、地点、准考证号、考试结果将在群内通知。考试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抽号参加考试。  

(一)成立面试评委组

每组评委人数为5人,其中非本院的评委数量不少于1/3。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面试评委组中相关专业评委占1/2以上。

(二)笔试、面试

1.应聘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合格。

2.考生根据笔试成绩合格的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每个招聘岗位5名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可以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合格的则不能进入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60分以上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不计算总分。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体检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通用标准进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医院人事科负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八、讨论

考察报告提交院长办公会议及党委会会议集体讨论,决定考察人选为拟录用人员。考察人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的,不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九、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茂名市人民医院网站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录用的确定为录用人员,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十、用工性质及待遇

(一)录用人员性质

经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

(二)待遇

按茂名市人民医院规定的薪酬待遇发放。

十一、注意事项

1.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2.应聘者必须对个人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立即解除合同。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附件1:茂名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茂名市人民医院

2023年11月9日


附件下载:

附件1:茂名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文章来源:茂名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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