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第二医院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考试安排公告

发布单位:黑龙江省第二医院发布时间:2023-10-25

 黑龙江省第二医院于2023年9月15日、10月16日发布《黑龙江省第二医院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及《黑龙江省第二医院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补充)》,并于9月22日及10月23日完成两次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核。现将考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试方式:

(一)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达到3:1比例的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二)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未达到3:1比例的岗位采取面试形式。

二、考试流程

1.笔试领取准考证

(1)请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达到3:1比例岗位的报名人员(参加笔试考试岗位名称见附件)于2023年10月   3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期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张1寸证件照(与报名表照片同一底版)至哈尔滨市松北区江都街209号1号楼4楼小会议室领取准考证。(如由他人代领需提供考生本人及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的报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次招聘。

如领取准考证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未达到3:1比例,则该岗位取消笔试,所有领取准考证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如有变动将在黑龙江省第二医院官方网站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2.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与能力。

(2)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2B涂卡铅笔和0.5黑色签字笔参加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3)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结束后进行雷同试卷鉴定,认定为雷同试卷的笔试成绩无效。笔试成绩通过黑龙江省第二医院官方网站对外公布。

(4)笔试试卷采取机器阅卷,不受理除缺考、违纪、零分外的成绩复核申请。

3.面试

(1)面试公告将在黑龙江省第二医院官方网站另行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2)参加笔试的各岗位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符合条件的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非考生本人原因,面试当天出现1:1比例的招聘岗位,原则上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80(含)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及考核程序。

(3)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第二医院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向考生公布并签字确认。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

5.总成绩计算方式

1)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达到3:1比例的,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未达到3:1比例的总成绩=面试成绩。

三、体检与考核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笔试总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程序。

3.对体检或考核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下一名考生进入体检和考核程序。

4.进入体检与考核程序的考生名单将在黑龙江省第二医院官方网站对外公布。

四、公示与审批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黑龙江省第二医院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单位按有关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务应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严肃纪律

在本次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讨论决定。

考生需及时关注黑龙江省第二医院官方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附件:黑龙江省第二医院参加笔试考试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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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黑龙江省第二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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