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民营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专项职称评审会评审通过人员的公示

发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时间:2023-09-27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民营企业(机构)专业技术人才专项职称评审工作的函》要求,我委顺利组织实施了民营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专项职称评审工作。按照工作要求,现对2023年民营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专项职称评审会评审通过人员向社会公示(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26日至10月2日(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人员晋升卫生健康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人事处或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反映。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人事处:

联系人:阿依努尔

联系电话:0991—8565920,8521735(传真)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系人:彭伊玲

联系电话:0991—3689692

来信受理地址:

1.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人事处阿依努尔收,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龙泉街191号,邮政编码:830001

2.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彭伊玲收,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445号,邮政编码:830011

附件:2023年民营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专项职称评审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名单


自治区卫生健康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

2023年9月26日


附件下载:

2023年民营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专项职称评审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名单.xlsx

文章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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