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东兴市卫生健康系统专项公开招聘66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单位:防城港市人才网发布时间:2023-09-13

为加强我市医疗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当前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建设发展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市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防政办函1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66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为事业编制岗和聘用控制数岗,共有53个岗位数,计划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66人。具体如下:

第一类:使用事业编制招聘。计划招聘岗位19个,计划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2人。其中:乡镇卫生院岗位8个,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8人。(具体详见附件1)

第二类:使用聘用控制数招聘。计划招聘岗位34个,计划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4人。(具体详见附件2)

应聘人员可通过防城港人才网查询招聘信息。咨询电话:东兴市卫生健康局,0770-7669979。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年龄按周岁计算,以2023年9月18日(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报名首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为截止日期。报考人员须18周岁以上(2005年9月18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9月18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1982年9月18日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为1977年9月 18日以后出生;50周岁及以下为1972年9月18日以后出生。

4.专业设置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当与《2023年东兴市卫生健康系统专项招聘计划表》中各岗位设置的专业要求一致。

5.具备招聘计划规定的合格学历。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学历证书原件,报考岗位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6.取得招聘计划规定的相应资格证书。考生在报名时未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资格证书,若能提供有效期内与报考岗位相应的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并提供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7.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必须取得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23年9月11日起,可登录防城港人才网查阅本次招聘的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以及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资格条件向招聘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详见计划表)。

(二)报名时间

2023年9月18日8:30至9月22日17:30。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使用统一网络报名平台,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9月18日8:30至9月22日17:30期间登录防城港人才网(http://fcg.gxrc.com)进入“2023年东兴市卫生健康系统专项招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且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资格审查工作由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资料及改报其他岗位。网上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不符合条件及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对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问题,由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审查结果查询

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9月18日8:30至9月23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在报考人员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9月22日报名的必须在9月23日17:30前提出审查意见。2023年9月18日8:30至9月22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3年9月22日17:30至9月23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因资格审查在报名时间截止后一天内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一天报名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未能通过资格审查而错失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同时,如后期报名人数过于集中,还容易造成报名系统网络拥堵,导致无法报名。因此,请报考人员自行评估风险,及时报名,以免延误报名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一天报名的人员,如因未能通过资格审查错失改报时间或因网络拥堵无法成功报名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六)缴费方法及收费标准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登录防城港人才网(http://fcg.gxrc.com)进入“2023年东兴市卫生健康系统专项招聘系统”统一支付报考费。报考费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收费:每人每科50元。本次招聘考试笔试共设二个科目,因此本次考试收取考生笔试考试费每人100元,面试不收取考生费用。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9月24日17:30前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七)笔试开考比例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原则上须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补缺的,经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上报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开考。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或核减招聘人数,并在防城港人才网上公布。

(八)岗位改报时间

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取消报考岗位的,报考人员接到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后,可于2023年9月27日8:30至16:3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9月27日17:30前完成资格审查。对未按时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将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费。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工作由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一)笔试

1.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可于考试前三天登录防城港人才网(http://fcg.gxrc.com)进入“2023年东兴市卫生健康系统专项招聘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2.笔试时间。2023年10月14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0: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E类)》

上午10:30—12:00《综合应用能力(E类)》

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4.成绩查询。报考人员进入防城港人才网(http://fcg.gxrc.com)登录“2023年东兴市卫生健康系统专项招聘系统”查询,具体时间见报名网站。

5.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的总体水平和报考岗位情况,按笔试科目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防城港人才网(http://fcg.gxrc.com)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合格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免笔试岗位的报考人员可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选确定后由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防城港人才网上发布面试资格复审公告,公布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

2.面试资格复审

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后,由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提供有关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复审的,不能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实行严格的验证制度,考生须携带下载打印并签字的《报名登记表》,以及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等相关证书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经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验证无误后方能参加面试;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面试资格复审时未能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考生还须提供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复审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情形的,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由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报考人员。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长期无法联系的,取消递补资格,由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递补面试人选的资格复审同上。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的考生应提供放弃声明书面材料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复审的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

报考者提供的证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等)及其他相关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承担。

3. 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资格复审结束后,根据面试资格复审结果,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除外,个别岗位达不到面试规定的比例,当年又确需进人的,经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上报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或核减招聘人数。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防城港人才网(http://fcg.gxrc.com)上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一经发布,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组织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由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考生参加面试。

4.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

5.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举止仪表等。面试通过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工作流程及其他相关要求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文件执行。

6.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考核人选。经由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按规定报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的比例开考或因报考人员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五、考核和体检

考核和体检工作,由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一)考核和体检人员确定

面试结束后,由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免笔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为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和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E类)》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和体检人选。各项成绩均相同时,同时确定为考核和体检人选。考核和体检人选确定后,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防城港人才网(http://fcg.gxrc.com)上发布考核和体检公告。

(二)考核

凡是入围的考核人员均需要提供无违法犯罪相关证明。由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人选的考核工作。考核组由两人以上组成,着重对考核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进行考察,同时对考核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考核材料,对能否聘用给予考核结论。

(三)体检

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体检人选的体检工作。体检工作严格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由体检人选本人承担。体检人选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

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并按照前款要求对递补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

六、公示和报批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公示。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经2023年东兴市卫生健康系统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定后,由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防城港人才网(http://fcg.gxrc.com)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进行复查。

(二)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规定报批聘用。

七、工作要求

(一)加大监督力度。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提高工作效率。各部门单位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公开招聘的组织实施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招聘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

(四)实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回避制度。

(五)严肃招聘纪律。应聘人员、招聘部门及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报考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三)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招聘岗位及要求等具体事宜由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东兴市卫生健康局:0770- 7669979

监督电话: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0-7650078

 

附件:

附件1:2023年东兴市卫生健康系统专项招聘计划表(实名编制).xls
附件2:2023年东兴市卫生健康系统专项招聘计划表(控制数).xls

 

2023年9月12日     


附件下载:

1. 2023年东兴市卫生健康系统专项招聘计划表(实名编制).xls

2. 2023年东兴市卫生健康系统专项招聘计划表(控制数).xls

文章来源:防城港市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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