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人民医院临时工作人员招聘启事

发布单位:酒泉市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3-09-01

因酒泉市人民医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临时工作人员12名。


01、招聘岗位

(一)导诊人员10名,招聘要求如下:

1.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专业要求:专业不限(医学相关专业优先);

5.年龄28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导诊人员要求形象气质佳,有较强的语言组织、表达能力及沟通协调能力,能够耐心细致地做好导诊工作。

(二)医疗器械洗消工勤人员2名,招聘要求如下:

1.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

2.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服从医院工作安排;

5.有医院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02、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4日--9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酒泉市人民医院人事科办公室。

报名需提交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毕业证复印件(基础学历及最高学历);

(3)酒泉市人民医院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表格自行下载并填写)。

3.应聘人员需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4.联系人:许鸣竺,电话:0937--6982150。


03、聘用待遇

具体面议。


04、注意事项

1.此次招聘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劳务合同,期限一年。

2.本院不委托任何第三方代为招聘,所有报名及考核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各考核环节均在本院进行。请保持应聘期间电话畅通,关注医院官方消息,谨防假冒!


附件:酒泉市人民医院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酒泉市人民医院

2023年8月31日


附件下载:

附件:酒泉市人民医院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文章来源:酒泉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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