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校医院招聘医务人员公告

发布单位:滁州学院人事处发布时间:2023-08-18

因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滁州学院校医院拟招聘医务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医师(内科或外科)、药剂师。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身心健康。

2.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无违纪、违法、医疗事故行为记录。

3.医师招聘要求为: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需取得相应学位),专业为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如持有相应岗位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则优先考虑。

4.药剂师招聘要求为: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为中药学类、药学类或药剂学。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应聘

应聘人员于2023年8月28日24点前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压缩打包发送至269036390@qq.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毕业学校—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应聘岗位”,联系电话:15856650656,联系人:吴老师。

2.简历筛选

校医院组织专人汇总筛选应聘人员简历,并负责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考核。未接到通知的应聘人员视为简历筛选不通过,不再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

接到通知的应聘人员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须携带身份证、个人简历、岗位要求的各阶段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用于核查)和复印件。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统一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由校医院统一组织考核,考核流程按照学校文件规定执行,具体考核形式及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四、公示签约

考核结果作为本次招聘录用的主要依据,入选人员名单经学校有关会议审定。公示无异议的,由人事处安排签约事宜。

五、有关事项

1.社会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获得学历和学位证书。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或未能按时毕业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2.因聘任考察对象人选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者个人放弃聘用等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予以补录,如需补录,按考核成绩排序依次等额递补。

3.本次招聘的医师以人事代理方式聘用,药剂师以劳务派遣方式聘用。


滁州学院后勤管理与基建处(校医院) 人事处

2023年8月17日


文章来源:滁州学院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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