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医院南海医院2023年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第四批次)

发布单位:广东省人民医院南海医院订阅号发布时间:2023-08-10

因工作需要,广东省人民医院南海医院(佛山市南海区第二人民医院)现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46名(非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和应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和资格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和资格条件见附件《广东省人民医院南海医院2023年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职位表(第四批次)》

《广东省人民医院南海医院2023年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职位表(第四批次)》点击可查看大图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及本公告规定的港澳居民可报考。

9.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限制招录的人员(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员名单、被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实施了“两违行为”且情节严重的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不得报考。


二、薪酬待遇

(一)录用人员为广东省人民医院南海医院合同制工作人员,执行医院规定的薪酬制度。

(二)医院依法为受聘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险种)及住房公积金,但不办理人事关系及户口迁入。


三、应聘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24日下午5点30分,从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

报名资料:个人简历、职称证明、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规培证,原单位工作证明或社保缴费凭证等相关资历证明。

每名考生限报一个招聘岗位,有意应聘者,请将报名资料压缩成文件包通过电子扫描件发送到广东省人民医院南海医院人事科公共邮箱(nh2y_rsk@163.com),备注“岗位代码+岗位+姓名”,同时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人事科以收到电子扫描件及扫描二维码填报为报名成功。通过初审者将通知参加招聘考核,初审结果请留意手机短信。


(三)面试、笔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将以短信形式进行通知。


四、考核程序

考试分面试、笔试和实践考核(含专业技能考核)两个环节依次进行。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面试、笔试环节满分100分,按60%的比例折算计入总成绩;实践考核环节满分100分,按40%的比例折算计入总成绩。

(一)第一环节:面试、笔试环节。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笔试环节。面试、笔试项目单项满分100分,并分别按实际成绩的50%的比例折算计入该环节成绩。面试成绩和本环节的总成绩合格分数均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的考生不进入下一考核项目或环节。

面试考察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根据按岗设考的原则设置,测试从事该岗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素质。

我单位根据本环节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5的比例确定进入实践考核环节人员。

(二)第二环节:实践考核(含专业技能考核)环节。实践考核期为5天。实践考核(含专业技能考核)环节成绩低于60分的或实践考核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考核不合格,不确定为体检人员。

(1)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违反医德医风规定的;

(3)违反试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4)违反医疗规范和操作规程,出现医疗事故的;

(5)受到投诉经查属实的;

 (6)出现不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情形并经招委会确认不适合录用的。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我单位统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我院负责。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可以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替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有无违法犯罪等情况。

(四)公示录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民医院南海医院微信订阅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接有效投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录用手续。公示结果影响录用的,或拟录用人选放弃录用的,可以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其它事项:

(一)本方案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考生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录用结果的,由考生负责。

(三)资料审查时发现填报资料不实的,或在招聘考试中作弊的,取消应聘资格,并在网上公布。

(四)招聘考试结束后,若发现受聘人员有严重违纪或造假行为的,随时发现随时解聘或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试用期开始后,受聘人员参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平洲夏东路23号门诊4楼人事科

邮编:528251

联系人:卢老师

联系电话:0757-88386178


本公告解释权属广东省人民医院南海医院人事科。


广东省人民医院南海医院

2023年8月10日


文章来源:广东省人民医院南海医院订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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