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临高县“聚四方之才 共建自贸港”2023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第一号)

发布单位:海南省临高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3-07-27

为不断加强我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我县医疗卫生健康服务水平。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关于全面推广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激励机制改革相关举措的通知》(琼卫基层〔2022〕3号)和《海南省人社厅、省卫健委<关于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琼人社发〔2021〕24号)、《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厅、财政厅、人社厅、教育厅和省卫健委关于印发<深化基层考核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激励机制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琼人才局通〔2022〕8号)有关规定以及临高县“聚四方之才 共建自贸港”活动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合同管理、阳光操作”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职位、职数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岗位共99个,其中县人民医院44个,县中医院13个,县疾控中心3个,县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名,基层卫生院37个(含已在基层服务期满5年的县内在岗编外人员4名),具体详见《临高县“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2023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1.应届毕业生:2023年医学院校毕业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基层卫生院岗位临高县户籍人员学历可放宽至大专;

2.社会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报考基层卫生院岗位临高县户籍人员学历可放宽至大专;

3.定向招聘:在临高县内基层卫生机构服务满5年(以缴纳社保为准),且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职称的在岗编外人员。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服务和吃苦耐劳精神;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擅长与人沟通,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服从组织的工作安排;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及其他相关条件;

5.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应聘人员,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基层卫生院岗位临高县户籍人员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93年7月1日后出生);

6.社会招聘的报考人员,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基层卫生院岗位临高县户籍人员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后出生),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5岁(1978年7月1日后出生);

7.定向招聘在基层服务满五年的报考人员,年龄须在40岁以下(1983年7月1日后出生),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5岁(1978年7月1日后出生);

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失信被执行人;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

务年限的;

(7)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现役军人等;

(8)临高县在编在岗人员;

(9)《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0)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五、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招聘办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招聘。此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招聘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有资质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实施。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严格考务委托管理,安排人员参与考务组织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二)招聘程序

1.信息发布。招聘信息通过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lingao.hainan.gov.cn/)发布,信息公布时限从2023年7月27日起至2023年8月2日,共7天。

2.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12日17: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并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hnyc.pzhl.net/index.php),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及上传以下报名材料(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大小不超2MB):

①《临高县“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2023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自行下载填写附件2);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图片);

③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④毕业证(未领取毕业证应届生须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准予毕业证明(盖章));

⑤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附件3)。

⑥其它省、市、县在编在岗人员须征求所在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98-68500100

(3)报名注意事项:本次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材料不退还。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事宜。

3.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在招聘考试至聘任期间,如发现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应聘者提交的相关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在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4.组织面试。组织对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主要内容为医学专业知识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面试以招聘岗位为单元,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计算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合格人员面试成绩必须在合格分数线以上。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但由于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有考评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通过情况应记录在册。

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考官从相关专家库中采取抽签方式产生,分成若干个考评组,每组5人。考评专家根据面试情况逐项给予应聘人员打分,并现场统计应聘人员平均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得分从高到低,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1:1产生招聘岗位所需的合格人员。得分相同的,以“专业知识”项得分高择优确定合格人员。面试得分及“专业知识”项得分一致时,组织加试面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合格人员。面试结束后,应聘人员要时常关注临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留意面试结果等相关招聘工作动态。

5.资格复审。面试后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面试合格人员提供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及其他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审核后留存复印件退回原件。提供资格复审材料不全、相关信息不符、未按时间提供材料及放弃资格复审或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的,取消面试合格人员资格,并从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资格复审通过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结果及时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结果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结果通过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根据体检结果,组织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拟聘用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通过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政府审批。

(五)聘用和管理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报县政府审批后,用人单位给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6年服务期聘用合同(含试用期)。聘用期间,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上派聘用人员到三甲医院进行培训,培训年限不计入服务年限,培训期间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不变,用人单位每月按时给受聘人员购买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公积金等社会保障和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被聘用的2023年医学院校毕业生,必须在三年内考取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工作未满6年服务期的不予办理工作调动。

(六)待遇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其中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聘用人员列入县财政事业差额编制管理;县疾控中心、县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基层卫生院聘用人员列入县财政全额事业编制管理。

六、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各项纪律规定。

  1. 实行回避制度,即凡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新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者,不得参与此次招聘的相关工作。

(二)要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三)报考人员要严格自律,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联系咨询电话:0898-28280317(县卫健委组织人事室)

监督投诉电话:0898-28284523(县卫健委办公室)

七、其他问题说明

本工作方案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和解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1:临高县“聚四方之才 共建自贸港”2023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xls

     附件2:临高县“聚四方之才 共建自贸港”2023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xls

     附件3: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docx


附件下载:

附件3: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docx

附件1:临高县“聚四方之才 共建自贸港”2023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xls

附件2:临高县“聚四方之才 共建自贸港”2023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xls

文章来源:海南省临高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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