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商丘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发布单位:商丘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_市卫生健康委发布时间:2023-07-04

根据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继续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卫发〔2021〕1号)文件规定,为做好2023年商丘市“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以下简称“特招”计划)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商丘市各县(市、区)公立县级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

二、招聘人数

2023年商丘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人数220人,其中县乡本科生60人、乡镇卫生院专科生160人。具体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详见《2023年商丘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一览表(附件1)》。

三、报考资格及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胜任招聘岗位的工作能力;

4.全日制应届和往届医学专业毕业的本科生和专科生,应往届毕业生不受择业期、籍贯地和学习地限制,年龄不超过35周岁。

5.符合招聘岗位专业及学历要求,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行为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

4.河南省往年招聘的特招医学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在服务期内的;往年已聘用未到岗或擅自离开岗位的违约人员;

5.国家、河南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由商丘市卫生健康委于2023年7月4日-10日在商丘市人才交流中心网站和商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申请报名

时间2023年7月5日8点-10日18点,每人限报1个岗位专业。报考人员登陆网址:(https://qzpta39.chinasyks.org.cn/cn_sqtzyxy/index.html#/index)网上申请报名,下载并填写《2023年商丘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上传本人一个月内免冠标准数字照片,要求照片清晰,jpg格式,红、蓝或白色背景,文件小于30kb,参考像素295x413(1mb=1024kb),上传的照片不得美颜,并打印出报名表1份。

(三)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7月10日8点-14日18点,报名人员到南京路华驰粤海酒店西100米路南,商丘市卫生健康委院外一楼医疗事故鉴定工作办公室现场资格审核及确认。现场提交以下证件资料:(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查验原件留复印件);(2)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下载打印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3)《2023年商丘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表1份》(附件2)。现场资格审核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

资料信息不全、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应及时补充,逾期未再次提交补充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考试、聘用资格。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

于2023年7月20日-22日(7点-19点)登陆原报名网址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笔试。

(五)考试

1.笔试。笔试为专业基础知识1门,满分100分。全市统一命题、统一笔试、统一评分。笔试时间定于2023年7月23日,具体时间地点和事宜详见准考证。

2.成绩查询时间2023年7月27日-30日在原报名网址查询个人成绩。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由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组织实施,依照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和参加面试人数1:3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对于报考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考生,可以参加面试。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缺额,按照成绩名次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全市统一命题、统一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定于2023年8月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电话通知的为准。

4.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直接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岗位计划数内,最后一个名额中出现总成绩相同的、名次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笔试成绩相同的需要进行二次面试),无笔试成绩的,需要加试。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成绩。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凡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按照成绩名次依次递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在体检结果公示7天内,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另行指定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

(七)考察聘用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考察政治思想表现、政治倾向和遵纪守法情况。对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因考察对象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招聘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五、待遇保障

(一)经费补助

省级财政对特招的本科生按大学期间费用给予补偿性补助,本科生每人每年6000元,补助5年。补偿经费在服务期内分年度拨付,每年年初拨付上年度特招生的补偿经费。

(二)纳入编制管理

用人单位有空编的,要优先解决特招生的入编问题,不受服务期限限制;用人单位没有空编的,可在市县事业编制总量内,按照“特需特办、人编对号、人留编留、人去编销”的原则,将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以及取得医学本科学历的特招专科生纳入人才编制管理,具体人才标准由各县(市、区)制定。对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实行“县招乡用、县乡联动”管理,既可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也可纳入县级公立医院编制管理。

(三)福利待遇

1.对纳入编制和岗位管理的特招毕业生,所在单位为其发放绩效工资,并办理社会保险。

2.对服务期间暂未入编的特招生,纳入单位岗位管理,实行同工同酬。

3.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在晋升职称时,享受一次提前一年晋升职称的优惠政策;晋升高级职务时,外语和论文不作硬性规定。

4.对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专科生,为其提供必要的周转住房。

六、履约要求

特招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含国家规定参加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对违约人员纳入诚信档案管理。

七、有关说明

(一)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相关政策详见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继续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卫发〔2021〕1号)、《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豫卫发〔2016〕1号)可以在河南省卫生健康委网站下载。

(二)本科生报考乡镇卫生院本科岗位专业的,只打印准考证,不参加笔试,直接参加面试。考生要妥善保存个人笔试准考证,以备面试时查验。

(三)本科生报考乡镇卫生院专科岗位专业的,不免笔试,不享受补偿性补助。

(四)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招聘过程中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和指定考试用书,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

(六)本公告由商丘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负责解释,未尽事项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市卫生健康委0370-3352187、3229110

                   永城市卫健委0370-2716763

                   柘城县卫健委0370-3055561

                   宁陵县卫健委0370-7758051

                   睢    县卫健委0370-6027760

                   民权县卫健委0370-8668576

                   虞城县卫健委0370-4116982

                   夏邑县卫健委0370-3031130

                   梁园区卫健委0370-3670309

                   睢阳区卫健委0370-3020621、6022782

                   示范区卫健委0370-3338369

                   商丘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370-3229119

                   商丘市卫健委机关纪委监督电话:0370-3229106

 

附件:1.2023年商丘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一览表.docx

          2.2023年商丘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表.docx


2023年7月4日


附件下载:

2.2023年商丘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表.docx

1.​2023年商丘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一览表.docx

文章来源:商丘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_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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