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妇幼保健院招聘妇产科、儿科医生10人

发布单位:凉山州妇幼保健院发布时间:2023-06-12

根据医院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凉山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床医师10名。本次公开招聘为院内自主招聘,招聘的人员按劳动合同制管理。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妇产科医师(5名)

1、专业要求:临床医学专业;

2、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

4、其他要求: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且需注册妇产科专业。


(二)儿科医师(5名)

1.专业要求:临床医学专业;

2.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

4.其他要求: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且需注册为儿科专业。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三)身体健康,符合卫生技术人员上岗健康标准,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工作。


三、咨询、联系和报名方式

(一)2023年6月12日-2023年6月16日到医院行政楼2楼人事科(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兴盛路21号 )现场报名或通过邮箱(rsk15320244351@163.com)的方式报名。

(二)填写凉山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提交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资格证、电子注册备案表等人岗相适的证明材料。


四、考试时间及方式

考试时间及地点:待通知(保持电话畅通)

考试方式:面试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由医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报考或拟聘条件的,医院将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六、体检

体检由我院组织统一体检,体检费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七、考核试用

医院将对体检合格的人员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医德医风、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为期二个月的考核试用。考核试用不合格的人员不予录用。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要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九、聘用及福利待遇

医院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医院招聘人员管理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执行招聘人员福利待遇。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凉山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电话:陈老师,0834—3952729

监督电话:0834-2336399


文章来源:凉山州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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