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开化县2023年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第9号)

发布单位:开化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发布时间:2023-05-29

为满足我县医疗卫生岗位需求,不断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14个岗位、需求30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开化县2023年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对象

1.本次招聘面向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中岗位对学历、学位、户籍等有明确要求的,按招聘计划执行。有学位要求的岗位,均须取得与报考学历及专业相应的学位。

2.户籍要求为开化县的,可面向开化县生源报考(以2023年6月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截至2023年6月7日户籍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

3.原“985”和“211”院校、“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关专业本科毕业生或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户籍不限。

4.现为开化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须在现场报名时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考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年龄18至35周岁(1987年6月7日-2005年6月6日期间出生),护理岗位年龄18至30周岁(1992年6月7日-2005年6月6日期间出生);

4.报考护理岗位的,历届生须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成绩合格证明),2023年应届毕业生因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尚未公布,执业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报名时暂不作要求,待报到时提供,不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

5.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对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进入单位后应根据单位岗位空缺情况进行聘任,若不愿高职低聘的,不得参加报考。

6.自愿在开化县卫生健康系统工作5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单位工作的和依法服兵役的除外),不能兑现承诺的不得报考。

7.具体学历、资格条件等须符合招聘岗位或专业所需的要求。

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等非全日制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3年6月7日前取得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第二学士学位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能在学信网核验的,可以凭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考,但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

8.招聘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如以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其学历也要求为全日制,且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按岗位进行报名考试的办法,按照如下程序进行招聘。

(一)发布招聘信息

开化县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kaihua.gov.cn/col/col1363746/index.html)、开化县卫生健康局(http://www.kaihua.gov.cn/col/col1229553705/index.html)等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6日-6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开化县卫生健康局三楼组织人事科(317室);

3.报名者需带材料:

①《开化县2023年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粘贴一张一寸免冠近照)(附件2);

②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④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⑤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如: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等。

报名者确有特殊原因,由本人签署《开化县人事考试委托书》(附件3)后,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和委托书外,还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资格审查: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发放准考证时间:2023年6月27日-6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地点:开化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317室)。

5.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现场提交《开化县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必须明确报考岗位,不得重复报名;

(2)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精神,领取准考证时缴纳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低保家庭考生凭县民政部门颁发的有效低保证明免交报名费),自动放弃笔试的不予退还考生费用;

(3)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涉及违法违纪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4)药学、护理岗位的招聘计划与报名缴费人数开考比例为1:2,达不到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根据近几年公开招聘情况,其他专业按实际报名缴费人数开考。

(三)笔试。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50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专业技能考核。笔试结束后,护理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的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专业技能考核对象(如最后一名出现分数并列现象,则该同分人员全部入围专业技能考核),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专业技能考核对象;其它岗位不进行专业技能考核。护理岗位专业技能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参加专业技能考核人员、时间、地点的通知在开化县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化县卫生健康局)发布。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技能考核的,视为放弃资格。

(五)体检、考核。笔试、专业技能考核结束后,护理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专业技能考核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笔试成绩再相等的,可进行笔试加试),其它岗位以笔试成绩确定总成绩(如笔试成绩相等的,可进行笔试加试)。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公示。体检通知在开化县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化县卫生健康局)发布。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本人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鉴于医疗卫生健康工作岗位的特殊性,护理岗位要求无药物过敏史。

2.考核。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并公示。考核参照公务员招考考核标准执行,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入围考核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档案(密封)转至开化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考核不合格或在考核期间本人放弃的,可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体检、考核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并在两年内不得参加本县卫生健康系统招聘考试;参加202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报到时须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不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23年9月30日前提供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原则上取消聘用资格。有上述取消聘用资格或自动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指标空缺的,均不再递补。

新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行聘用制管理。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为5年。人员聘用后,须在本县服务满5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单位工作的和依法服兵役的除外)。聘用人员在首次聘用期内,如未经有关部门同意擅自离职、单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按聘用合同中特别约定的条款处理。

四、其它事项

1.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2.参照《2023年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设置及资格审查。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对报考岗位、学历、所需专业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3.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化县卫生健康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针对本次公开招聘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化县卫生健康局无关。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公开招聘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5.本次招聘相关信息(招聘公告、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及人员递补等)将在开化县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kaihua.gov.cn/col/col1363746/index.html)、开化县卫生健康局(http://www.kaihua.gov.cn/col/col1363754/index.html)等相关网站上公布,请随时关注,不另行电话通知。

本公告有关事宜由开化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开化县教育卫生健康局、开化县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


联系电话:0570-6014235、0570-6019823。


附件:1.开化县2023年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docx

       2.开化县2023年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x

       3.开化县人事考试委托书.docx

       4.开化县2023年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理论考试大纲.docx


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开化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5月27日


附件下载:

3.开化县人事考试委托书.docx

2.开化县2023年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x

1.开化县2023年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docx

4.开化县2023年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理论考试大纲.docx

文章来源:开化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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