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市中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发布单位:盐城市中医院发布时间:2023-05-18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盐城市中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7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jsychrss.yancheng.gov.cn)、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http://wsj.yancheng.gov.cn)及盐城市中医院网站上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盐城市中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4.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的专业以高等学校实际开设的为准;

5.年龄以《招聘岗位表》中写明的为准(如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5月18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方法不变;《招聘岗位表》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其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5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和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依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8日—2023年5月26日。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邮箱详见附件1。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盐城市中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报名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相关单位报名邮箱,邮件以“应聘岗位+应聘人姓名”命名,按照报名所需资料要求将原件正面扫描制定为PDF文件以附件形式发送。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按要求进行电子邮件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所需报名材料请勿以复印件扫描,否则视为无效材料。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报考者报名时所需材料:①《盐城市中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②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③身份证扫描件;④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方向证明等扫描件,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3年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⑤其他材料:岗位报名需要的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扫描件。

(3)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招聘单位根据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并及时反馈。应聘人员在报名结束前没有收到审核结果的,应联系招聘单位了解审核情况。应聘人员如对初审结果有异议,可从收到审核结果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察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对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考察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时提供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在职人员还必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考察的形式进行,考察侧重于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核实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等,考察成绩即为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考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察、体检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若总成绩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时间、方式、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考察标准参照盐城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察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5.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考察的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2023年毕业生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察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

五、咨询、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

0515-88166308(盐城市中医院组织人事科)

0515-88226330(盐城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

0515-80501632(盐城市纪委监委第十五派驻纪检监察组)


附件:

1.盐城市中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2.盐城市中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盐城市中医院

2023年5月18日


附件下载:

1.盐城市中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xls

2.盐城市中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文章来源:盐城市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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