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2023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发布单位: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发布时间:2023-04-13

一、基本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德才兼备、为人诚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有团队合作意识和奉献精神;

3、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良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身心健康,达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能胜任本职工作;

5、无违背党的宗教政策言行,品学兼优,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犯罪记录。

二、引进人才的分类及评价指标

(一)高端人才,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者:

1.诺贝尔奖获得者;

2.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3.国家科学技术奖(含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一、二等奖第一完成人;

4.中国及发达国家的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

5.国家高等学校一级教授;

6.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

7.国家“千人计划”创新长期项目、外专项目、创业项目人选;

8.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人选;

9.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项目负责人;

10.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总负责人;

1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项目主持人;

12.国家“863计划”领域专家组组长、副组长(项目首席科学家);

13.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

14.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国家工程实验室主任,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主任;

15.因涉密保护的国家级人才。

(二)第一层次人才:

博士,具有正高级职称,业绩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两项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岁: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主持人(联合基金项目除外);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重点支持项目负责人;

3.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负责人;

4.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项目负责人;

5.科技部等8部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负责人;

6.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7.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8.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9.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青年)”;

10.国医大师;

11.广西院士后备培养工程人选;

12.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国家工程研究中心负责科研工作的副主任;

13.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负责人;

14.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一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

15.近5年以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排名第一位)或通讯作者、共同通讯作者(排名最后一位)发表本专业原创性学术论著,被SCIⅠ区(本文所提分区均按中科院分区)杂志收录,单篇影响因子20分以上(包含20分)论著一篇或单篇影响因子10分以上(包含10分)论著两篇;

16.因涉密保护的国家级青年人才。

(三)第二层次人才:

博士,具有正高级职称,业绩符合第一层次条件中的一项或下列条件中的两项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2岁:

1.八桂学者、广西壮族自治区特聘专家,或相当水平的省级(或以上)高层次人才;

2.以第一完成人获省部级(或以上)科学技术奖(含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或者特等奖;

3.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

4.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一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

5.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6.全国名中医;

7.全国创新争先奖章获得者;

8.十佳全国科技工作者;

9.近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的主持人;

10.近5年以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排名第一位)或通讯作者、共同通讯作者(排名最后一位)发表本专业原创性学术论著,被SCI收录,单篇影响因子10分以上(包含10分)的Ⅰ区论著一篇。

(四)第三层次人才:

博士,具有副高级职称,业绩符合第二层次条件中的一项或下列条件中的两项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

1.国家卫生计生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卫健委);

2.广西壮族自治区优秀专家或相当级别的省级高层次人才;

3.广西高校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人选;

4.广西医学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领军人才;

5.中国青年科技奖;

6.中国青年科学家奖;

7.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

8.省级创新争先奖获得者;

9.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

10.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工程研究中心主任;

11.国家一流课程负责人;

12.省级及以上学会或协会主任委员(必需专业对口);

13.在国外知名大学或科研机构任职3年以上者;

14.近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主持人;

15.近5年以第一完成人获省部级(或以上)科学技术奖(含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

16.近5年以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排名第一位)或通讯作者、共同通讯作者(排名最后一位)发表本专业原创性学术论著,被SCI收录,单篇影响因子8分以上(包含8分)的Ⅰ区论著一篇。

(五)第四层次人才:

根据医院学科/专业发展需要被录用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岁。

(六)柔性引进人才:

根据“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人才资源理念,对不能以全职方式引进的特殊人才(高端人才及第一、二层次人才),可采取智力引进,以兼职的方式为我院服务。

对于特殊学科紧缺人才或在某方面特别优秀的人才,可适当放宽相应的应聘条件,具体待遇在引进时参照相应层次情况具体商定。

三、各层次人才待遇

(一)高端人才:一事一议,引进时商定相关待遇。

(二)第一层次人才:提供250万元的人才引进经费,20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配备实验室及3名科研助手,在约定的服务期内享受年薪100万元。

(三)第二层次人才:提供150万元的人才引进经费,10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实验室及2名科研助手,在约定的服务期内享受年薪60万元。

(四)第三层次人才:提供80万元的人才引进经费,5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安排公用的科研用房及实验平台,在约定的服务期内享受年薪40万元。

(五)第四层次人才:提供50万元的人才引进经费,2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安排公用的科研用房及实验平台,薪酬待遇按所在科室实际情况发放。

(六)柔性引进人才:聘任名誉专家、教授、专业技术团队,原则上为学科建设急需人才,每年不定期来院指导临床、教学或者科研,年薪60-120万元(按实际到院工作天数计算或者按照约定目标完成比例给与报酬),提供住宿,报销往返路费。

四、全职人才的基础引进待遇

(一)按入编程序办理入编;

(二)执行广西及我院的工资福利政策,中级及以下职称博士享受副高级工资待遇2年,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博士享受正高级工资待遇2年;

(三)可按学校政策申请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资格,取得资格担任导师后,享受相应的导师津贴;

(四)医院提供1500元/月的房租补贴,期限一年(如夫妻双方均为博士,则只允许一方享受,按2000元/月提供);

(五)到院工作后取得的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按医院科研相关的奖励政策执行;

(六)医院承担应聘人考核往返的交通费及来院期间的住宿费(交通费、住宿费的标准按医院相关的财务制度执行);

(七)其他待遇。

五、高层次人才服务期内的考核目标及方式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六、应聘流程

(一)网络报名:点击并如实填写《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高层次人才应聘报名表》,如实填写后,将报名表及相关证件、业绩扫描件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gyfyrcb@126.com,投递名称:“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学历+专业”;

(二)经资格审查、政治审查后,初步确定应聘者所属层次;

(三)医院人才办组织考核确定拟聘人选,并经公示、医院研究审定、体检后,办理入职手续。

 

注  意:应聘者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所填信息与事实不符,或蓄意作假、伪造证件及其它不正当手段通过考核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联系人:赵老师、秦老师

电  话:0773-2813777

邮  箱:gyfyrcb@126.com

地  址:广西桂林市秀峰区乐群路15号

 

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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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高层次人才应聘报名表》.docx

文章来源: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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