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安徽省池州市中医医院校园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单位:池州市中医医院发布时间:2023-03-13

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医院发展需要,池州市中医医院面向高校公开招聘14名专业技术人员,于2023年3月18日组织人员赴安徽中医药大学招聘应届毕业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数

本次校园招聘岗位计划共14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范围及对象

招聘对象须具有岗位所需条件(详见附件1)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2023年应届毕业生;

(五)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 “28周岁以下”为1994年3月18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安徽中医药大学、安徽医科大学、皖南医学院等医学高校就业信息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校园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报考人员于2023年3月18日上午9:00—11:00到安徽中医药大学招聘点(安徽省中医药大学梅山路校区东区仲景楼301教室)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人员须提交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表、身份证、学生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同时提供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一寸彩色照片1张,填写《2023年度池州市中医医院校园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报考人员须填写有效的通讯方式,如因错填、手机关机、停机等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到考生本人,视为自动放弃。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校园招聘的全过程,由池州市中医医院负责。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列不低于1:1,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三)面试

面试采取专业考评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根据同一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签订意向协议人选。

(四)签订意向协议

在池州市中医医院与签订意向协议人选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签订意向协议。

所有签订意向协议的考生须按规定进行资格复审、体检、考察。

(五)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根据拟录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业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考察对象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本次招聘人员一经聘用,单位按政策为其缴纳五险一金。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面试成绩、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信息在池州市贵池区政府网、池州市中医医院网站陆续公布。

(二)本公告由池州市中医医院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6-2312550。

 

附件1:2023年度池州市中医医院校园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2:2023年度池州市中医医院校园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池州市中医医院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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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336332185.doc 】


附件下载:

附件1:2023年度池州市中医医院校园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2023年度池州市中医医院校园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文章来源:池州市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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