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人民医院自主招聘临床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发布单位:盘州市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3-02-21

为满足我院业务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招聘临床专业技术人员,为保障本次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确保素质的原则。

(三)坚持考试考核合格、择优招聘的原则。

二、拟招聘岗位、人数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急诊医学科院前急救医师:4名

(二)报考条件:

1.学历及专业要求:

需求专业:临床医学

学历职称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和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和执业医师执业证书或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者优先录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服从工作安排。

4.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8年2月17日之后出生)。

5.五官端正,诚实守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生理或心理疾病。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或各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5.与原单位有劳动纠纷或被列为不诚信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初审和缴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2月20日(星期一)至2023年2月24日(星期五)早上8:00--11:30,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盘州市人民医院人事科(综合楼五楼)。

4.资格审查:现场审核(个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寸蓝底彩色证件照3张)。

5.缴费方式:现场缴费(100元/人)。

(二)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

(三)体检

1.按照面试成绩排名先后及需求人数进入体检。若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3.体检地点:盘州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

4.时间安排:待定

(四)政审

政审考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政治表现、现实表现等情况。

(五)考试结果运用

经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的人员,按照岗位需求人数确定为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对象,待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根据医院岗位需求依次录用。

四、待遇

1.试用期:试用期三个月。

2.工资待遇: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同在编职工;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按照医院编外人员工资方案执行。

3.福利待遇:五险一金、工会福利、进修机会等;

4.绩效考核奖励: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医院绩效管理规定参与绩效考核。

五、其他注意事项

对发生因考生未及时关注信息或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未尽事宜,由盘州市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本简章解释权归盘州市人民医院所有。

七、咨询电话:0858--3559776

盘州市人民医院

2023年2月17日


文章来源:盘州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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