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龙海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2-03-11
龙海区卫生健康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因业务发展需要,本着“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6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应、历届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6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职位条件一览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6、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必须在2022年2月28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报考者的学历(指大专及以上)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并且能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7、2022年2月28日前常住户口在我省的人员,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9年、2020年、2021年应届毕业生,均视为本省报考者。招考范围限在“漳州市”“龙海区”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考生条件。
8、具备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规定的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相关的工作经历,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1、原单位从事岗位的岗位证明;2原单位缴交社保或工资发放证明),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
(二)不得报名情形
1、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法律、规章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三、招聘职位及条件
详见《龙海区卫生事业单位2022年度公开考试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职位条件一览表》。
四、报名方式和要求
报名时间定于2022年3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可登录龙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卫健局部门动态专栏下载报名表并填写完整,按要求贴上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一张。报名时历届生持本人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执业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2寸免冠与报名表同版彩照2张到龙海区卫生健康局(石码镇紫光路17号)四楼报名,要求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考生应对提供材料负责,如发现材料弄虚作假,则取消报考资格。考生也可委托亲友代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五、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或面试的方式,每个职位的具体考试方式详见《龙海区卫生事业单位2022年度公开考试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职位条件一览表》。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分别为:《医学基础知识》、《护理专业知识》。职位条件中专业设置为医疗卫生专业的,医学、医技、药剂专业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护理和助产专业笔试内容为《护理专业知识》。
笔试卷面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考试方式为面试的岗位按报考人数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考生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
3、面试内容:公共知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考核对象的确定
按笔试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1:1确定体检对象。考生个人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加面试一场确定体检对象。
七、体检、考核
体检:本次招聘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医疗和护理、助产岗位者应分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执业规定。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考生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
考核:体检合格的考生为考核对象,考核由招聘单位负责。
八、公示
招聘公告、考试成绩、拟聘人员,将在龙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卫生健康局部门动态专栏进行公示。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各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公示后,报龙海区卫生健康局审核。拟聘人员接到通知的3日内不按要求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者与龙海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后派遣到相应单位从事相关工作,享受本单位编外人员待遇。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其它事项
(一)各单位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招聘领导工作,招聘工作在区卫生健康局领导下由各单位具体实施。招聘过程由龙海区卫生健康局进行全程指导和监督。
(二)有关递补说明:考生在体检前主动放弃或因经资格条件审核不符要求的职位可按报考岗位的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依次递补,递补对象只限于成绩合格的考生,拟聘对象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三)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2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涉及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参照《专业指导目录》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目录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
(四)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必须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
(五)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有关的笔试成绩查询、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公示等考务信息都将在龙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卫生健康局部门动态专栏进行公示,请报考者注意登录网站及时了解相关考务信息。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招聘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方案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共漳州市委办公室、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漳委办发[2006]24号)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2022年龙海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职位条件一览表
漳州市龙海区卫生健康局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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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龙海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