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衡水市河西社区健康服务中心2022年招聘公告

发布单位:衡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时间:2022-03-08

根据市政府批准的《衡水市2021年度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计划》,衡水市河西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拟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

1.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取得学士学位;

2.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全科执业范围);

3.取得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报名年龄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1987年3月2日至2004年3月2日期间出生)。

(三)下列人员不在选聘范围内:

1、在读普通高校学生;

2、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3月7日至3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

报名地址:衡水市河西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四楼办公室,衡水市桃城区人民东路809号,联系电话:2125119

三、报名需提交资料

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2)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3)医师执业证、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式两份,(4)近期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3张。资料审核合格后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发放《准考证》。

四、综合测评方式

测评考核采用结构化面试和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面试100分,技能操作100分。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最后成绩(保留2位小数),结构化面试和技能操作成绩相加为测评考核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160分。

五、体检

按岗位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

六、考察

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中心和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七、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选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考试成绩、体检情况、考察材料及相关证件,按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报人社部门办理手续。

八、注意事项

1.建立公开选聘诚信档案,对考生在选聘过程中发生的失信行为进行记录。考生必须履行诚信要求,对个人提交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2.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面试、体检等重要时间节点,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相关操作或未能参加选聘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选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3.特别提示:请考生关注选聘各环节的时间节点,需全程佩戴口罩。须听从用人单位工作人员指挥,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出示“河北健康码”、“行程卡”、外地考生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相关健康证明,为顺利参加选聘做好准备。如因不能满足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附件下载:

衡水市河西社区健康服务中心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docx

文章来源:衡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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