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2021年第二批编外用工招聘面试公告

发布单位: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时间:2022-01-12

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2021年第二批编外用工招聘资格审核将在1月13日上午结束,1月14日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面试考场安排。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现将面试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22年1月16日(周日)上午面试。8:00正式开始。

二、面试地点

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  门诊楼八楼学术厅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兴顺街188号

三、面试人员

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参加面试。

四、面试须知

1、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A4纸正、反面复印在一页纸上);《报名登记表》(网上自行打印)、《辽宁省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感染风险排查表》(在本文“附件”处点击下载并提前填写完成)。无上述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考生需提前到达医院门诊楼。考生7:00入场,从门诊楼正门进入楼内,7:40入场完毕,8:00面试正式开始。面试开始前未到达8楼学术厅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禁止考生从急诊入口进入楼内。谢绝家长或陪同人员进入候考区域。

3、防疫要求: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2)考生自觉配合防疫检查,考生进入医院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测温、登记、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等工作,符合要求方可进入。

(3)凡参加本次面试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履行个人责任,如实报告健康信息,对瞒报、谎报、不履行个人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法律责任,并取消应聘资格。    

4、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有以下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1)凡在考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或56天内有港澳台地区、境外旅居史;

(2)尚在随访期的已治愈出院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3)考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或境内新发病例所在市旅居史、接触史,未排除感染风险者;

(4)有聚集性发病(面试前21天内在小范围如家庭、办公室等场所,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的情况,未排除感染风险的考生。

(5)体温超过37.3℃者;有重点管控地区行程者;辽事通健康码显示为非绿码者;大数据行程码显示因属地疫情防控需要被隔离或居家观察的。

(6)外地来沈或大数据行程码显示为14天内离沈返沈人员应提供48小时内的纸质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有医院印章),不能提供的考生。

5、考生按抽签顺序进行面试,候考期间考生所携带的手机等电子产品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结束后交还给本人。考生在候考区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引导和安排。

6、 在面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进行报告,经防疫评估后,确定是否可以继续参加面试。

7、考生着装得体,不得穿有特别标志的服装或佩戴标志性徽章、饰物等。

五、其他

请考生随时关注网上报名系统、“沈阳五院”公众号、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发布的招聘信息。如未及时查看导致错过任何环节,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024-25406938

咨询时间:9:00 - 11:00    13:00- 16:00

监督电话:024-25405307

 

附件:

辽宁省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感染风险排查表.docx

            

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

2022年1月12日

附件下载:

辽宁省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感染风险排查表.docx

文章来源: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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