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面试公告

发布单位:郧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时间:2021-12-08

2021年郧西县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笔试、资格复审已结束,根据《2021年郧西县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公告》等相关公告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且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列为面试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时间、地点

1.时间:2021年12月11日上午8∶30;

2.地点:郧西县第一中学

三、面试方式

考生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

四、候考室安排

(1)报考岗位2021C0061、2021C0062、2021C0063、2021C0064、2021C0065、2021C0066的考生在第一候考室候考;

(2)报考岗位2021C0068、2021C0069、2021C0071的考生在第二候考室候考;

(3)报考岗位2020C0070的考生在第三候考室候考。

五、注意事项

1.面试考生请于2021年12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郧西县卫生健康局人教股(郧西县环城东路206号)212室领取《面试通知单》,并缴纳面试费50元。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2.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2021年12月11日上午8∶00前进入候考室。面试开始1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视为其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岗位和参加面试人数与引进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条件下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并向社会公示。未达到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并取消该岗位。

4.考生进入考点后必须关闭通讯工具等电子设备,并交给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如有违反,取消面试资格。

5.面试前,同一候考室的考生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按照顺序号参加面试。

6.考生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进入面试考场,其他任何物品和资料一律不得带入面试考场,交由引导员保存。

7.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首先报告面试顺序号。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的姓名、笔试准考证号、现工作单位等信息,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或明显标志的服装、饰品,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使用普通话作答。每次回答完面试问题后,请说“答题完毕”。回答完全部考题后,需原地等候宣布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听完报分,现场签字确认后,立即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再次返回,不得在面试工作区附近逗留,否则面试成绩作废。

8.考生候考及面试期间,实行封闭管理,服从安排,听从指挥,文明应试,对不服从安排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防疫要求

考生进入考点,应按疫情防控要求,相互之间需保持安全距离。考生进入面试考点入口,通过测温仪检测体温,体温异常者(超过37.3度),经现场医疗组处置研判,排除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后,方可进入考点;面试期间若出现发热(超过37.3度)、干咳、腹泻、呼吸困难等症状,需停止面试,立即就医。考生面试前提供行程码,面试前14天出入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需提供本人行动轨迹填写《考生行动轨迹登记表》(附件2),并自备面试前三天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在进入考点时交工作人员,否则后果自负。考生进入候考室必须佩戴口罩,不戴者取消面试资格。

考务咨询电话:0719-6225778。

附件:1.郧西县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面试人员名单

      2.郧西县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面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3.考生近14天行动轨迹记录表(承诺书)

                  

2021年12月6日


附件下载:

附件2:郧西县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面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docx

附件3:考生行动轨迹登记表.docx

附件1:2021年郧西县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面试人员名单.xlsx

文章来源:郧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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