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第二批次“人才强市”曁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方案

发布单位:毕节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11-19

为了大力推进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着力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围绕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和乡村振兴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为我市建成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根据《毕节市2021年第二批次“人才强市”引才计划简章》和《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人才引进与跟踪服务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毕府办发〔2021〕7号)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为确保引进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引进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组织部(人事处),负责人才引进的具体工作。

二、引进原则

(一)按需设岗,按岗引进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的对象

根据《毕节市2021年度第二批次“人才强市”曁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表》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较强的协作意识和奉献精神,热爱基层工作。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取得岗位所需的普通高等院校的学历学位。

6.大学本科人才年龄在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副高级职称人才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及正高级职称人才年龄在45周岁以下。

7.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引进。

1.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6.近三年来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7.毕节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辞职未满1年人员不纳入人才引进范围。

四、引进程序

(一)资格审查

根据《毕节市2021年度第二批次“人才强市”曁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表》,审查拟报岗位专业、学历等是否符合要求,并对考生提供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以及工作履历表等进行审核,审查合格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后确定最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核贯穿整个人才引进全过程)

(二)面试测评

1、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测评时间:2021年12月4日上午9:00

面试地点: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毕节市金海湖新区职教城)

2、面试程序

(1)考生按规定的时间于8:10分凭身份证及准考证进入候考室,将通讯工具交候考室工作人员负责保管。8:30分工作人员点名后,抽签确定考生面试顺序。

(2)面试开始前,由场外工作人员按照面试顺序将考生引导到备课室,备课室工作人员确定考生专业并发放相关试教题目,考生开始备课,备课时间为20分钟。

(3)备课结束,由场外工作人员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进行面试。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场到候分室等候,待面试成绩出来后返回面试室听分。

(4)面试测评包括现场试教环节及提问环节,试教方式为传统试教(黑板板书),试教时间15分钟;提问环节2个问题,答题时间5分钟。

3.测评成绩评定方法

(1)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试教成绩占70分,提问成绩占30分,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若同一职位出现名次末位并列时,由用人单位结合实际组织末位并列的人员进行复试,复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3)同一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职位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进行下一环节。

(三)体检

1、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工作领导小组指定,未经指定的其它任何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结论均不认可。体检不合格者取消下一环节的资格。体检费用由个人缴纳。

2.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出现职位空缺的,按该职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递补。

(四)试用

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结束后进行考察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下一环节的资格,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替补。试用期待遇为5000元/月。

五、考察及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主要对被考察人员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应聘人员的拟聘用资格:

(一)有犯罪记录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二)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三)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四)考核不合格人员、不能列入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引进人员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聘)用手续。

八、引进工作时间安排

体检、考察、公示和上报引进人员相关材料时间待定。

九、纪律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按程序操作,坚持回避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本工作方案由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0857-2162840

监督电话:

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管理科:0857-8304675

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纪委:0857-2162858

十、疫情防控

详见《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第二批次人才引进面试新冠疫情防控方案》。

附件: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第二批次人才引进面试新冠疫情防控方案.docx


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11月19日


附件下载:

附件: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第二批次人才引进面试新冠疫情防控方案.docx

文章来源:毕节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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