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伊春市大箐山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发布单位:伊春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11-05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招聘优秀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箐山县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特制定此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大箐山县人民医院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0人(按事业编制录用)。内科2人、儿科1人、耳鼻咽喉科1人、外科3人、妇产科2人、麻醉科1人、药剂科1人、功能科(超声)2人、检验科2人、放射科2人、病理科1人、中医科2人。相关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与招聘岗位职责相符合的执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水平、技能条件和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能胜任拟聘岗位的工作任务;

3、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招聘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0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招聘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人员和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规定的人员可适当放宽, 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5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

4、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5、具有相应执业类别的医师执业证书。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 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3.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 因违规违纪被国家机关或企业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 在各级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人员;

6.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7.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被辞退未满5年的;

8. 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且在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

9. 按照政策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岗位的人员;

10. 其它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和面试)、体检、政审、试用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发布公告

2021年10月27日至11月16日,在伊春市人民政府网站、大箐山县人民政府网站、箐山碧水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日至11月19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应聘者根据发布的招聘公告,到招聘单位现场直接报名,也可将相关报名材料扫描成电子资料打包成压缩文件发送至邮箱(dlyy3460706@163.com),电子资料须清晰可辨。

3、现场报名地点:大箐山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电话:13846652930。联系人:孙永昆

4、报名要求:

(1)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2021年毕业生还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应届毕业生在校证明》及加盖大学公章的省教育厅印发的录取三联单复印件2份);相关专业资质原件及复印件2份(资格证、执业证、职称证)。

(3)学信网上学历查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2份。

(4)近期同版蓝底免冠2寸照片4张。

(5)在岗、在编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规定的享受加分政策的报名人员,笔试成绩按政策加分,应在报名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逾期不受理。未在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同放弃享受加分政策(具体需提供材料清单见附件2)。

5、资格审查

对报名者提交的证件由用人单位进行初审,报名结束后由资格审查组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复审,确定参加考试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经方案备案部门同意可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医学理论基础知识。符合加分政策的,笔试成绩按政策性加分。笔试成绩=医学理论基础知识+政策性加分,按以招聘岗位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特殊情况经招聘方案备案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伊春市人民政府网站、大箐山县人民政府网站、箐山碧水公众号上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满分100分,由面试考官当场进行打分。考生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确定人选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若总成绩相同时,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如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采取笔试客观题加试的办法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考试总成绩在伊春市人民政府网站、大箐山县人民政府网站、箐山碧水公众号上公示3个工作日。

体检和政审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无异议者,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

因应聘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或体检、政审不合格以及报名、考试等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按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事业单位落编手续,享受县人民医院(公益二类)工作人员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材料,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对在报名、笔试、面试、政审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一:岗位计划.xlsx

附件二:加分材料.xlsx


                                                                                 大箐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0月27日


附件下载:

附件一:岗位计划.xlsx

附件二:加分材料.xlsx

文章来源:伊春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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