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单位:台安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10-18

为加强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印发〈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鞍人社发〔2014〕19号)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8名(其中综合事业单位116名,公共卫生和医疗拟招聘42名)。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制定以下公告: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8日(含)至2003年10月18日(含)期间出生);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含)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8日(含)至2003年10月18日(含)期间出生);

4、招聘岗位要求台安户籍的,应于2021年10月18日(含)前取得台安户籍;

5、遵守宪法和法律;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2021年台安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综合类)、附件2:2021年台安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卫生类);

9、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10、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现役军人;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人员不得报考;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本系统亲属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信息

招聘考试报名信息将通过台安县电视台、台安县政府网(http://www.lntaian.gov.cn/)、微台安等融媒体同步发布。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月26日(周六、周日休息);

2、报名地点: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招聘考试报名处。

(三)报名方法及要求

1、鞍山地区的报名人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学位证、技能证书、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毕业证、学位证验证码、工作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填写《台安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5)。鞍山以外地区的报名人员可以委托其他人报名,报名人员与被委托人签写《委托书》,被委托人携带《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报名人员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学位证、技能证书、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毕业证、学位证验证码、工作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填写《台安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5)。在职人员报名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并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

2、缴费确认

考务费:每人100元。

考务费减免条件:台安地区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乡家庭考生,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凭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报考时现场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

3、资格审查

由县人社局统一对报名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发放《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1、招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或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国(境)外同等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应于2021年10月18日(含)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招考职位同时有学历、学位要求的,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专业应相一致(学位是依据证书上的专业授予的),否则不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根据所学专业按专业对口原则及岗位要求报考,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辅修的第二学位只有学位证书,没有毕业证书的,不能以辅修第二学位所学的专业报考。具有普通高校、国家承认学历及学位的双专业毕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其中一个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可以报考。

2.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本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必要的专业证明材料。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不准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允许更改。

4、工作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含)。岗位信息表中“工作经历”中所要求“两年以上”均为“两年(含)及以上”。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财务会计工作经历,监理或工程造价工作经历及在台安扶贫岗位工作经历需同时提供:与工作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及所在单位提供的工作经历证明。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5、招考职位资格条件中标明面向台安县“三支一扶”计划的职位,属专门招考“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的职位(含2021年服务期满人员),“三支一扶”计划人员之外的人员不能报考。

6、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2。对报考招聘岗位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将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或取消的岗位将在台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由考生自行改报其他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7、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应按公告要求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面试、聘用资格,同时按相关规定处理。

8、考生自报名至聘用(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 笔试内容

综合类岗位:行政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两小时。笔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阅卷结束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公共卫生和医疗:基础医学知识和临床医学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两小时。笔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阅卷结束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必须携带准考证《2021年台安县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笔试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附件3)、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监考人员依据报考人员准考证、身份证和考场座次表,核验报考人员身份,进行监考。考试当天报考人员无法出具报名时的身份证件但仍坚持要参加考试的,应说明具体缘由,写出承诺书,并服从工作人员关于重新采集照片、留取身份特征生物信息等方面的安排,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3、分数线确定和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台安县人社局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面试。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

2、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2比例确定。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

另行确定。

(三)成绩查询

1、台安县政府网站公布入围人员笔试、面试成绩,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不合格的,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个人成绩查询电话:0412-4890303。

四、体检和考核

1、体检

体检内容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报考人员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需递补的,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确定递补体检人员应在一周内完成,递补仅限一次。

2、考核

考核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重点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需递补的,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确定递补考核人员应在一周内完成,递补在发布公示之前并仅限一次。

五、公示

经体检考核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台安县政府网站(http://www.lntaian.gov.cn/)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六、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且没有其它影响录用情况出现,确定最终录取人员名单,报县政府批准后,经确定正式聘用的考生须在15个工作日内提供聘用所需材料,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新录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3年内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转聘为管理岗位。

3、为确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的稳定,凡经考录到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县城岗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乡镇岗位的最低服务期5年(含试用期);未达到服务年限,不得向其他事业单位工作流动。

七、疫情防控要求

凡参加本次招聘考生,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履行个人责任,如实报告健康信息,对瞒报、谎报、不履行个人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法律责任,并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必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按照考试各环节安排,如实报备个人行程卡、健康码、所在地及个人健康状况等信息。

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一律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限至来(返)台后满14天,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对台安县外低风险街道(乡镇)来(返)台人员,要查验来(返)台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正常参加考试各项流程。对无法提供来(返)台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到达目的地后要立即进行核酸检测。考生报名后参加考试各环节工作均需按公告疫情防控要求履行防疫义务。

八、有关要求

1、严肃招聘纪律。招聘工作实行政策公开、岗位公开、条件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五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在招聘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的;(5)招聘工作组织机构及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或工作失误,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对有上述行为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建立诚信记录制度。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其违纪情况载入本人诚信记录,并在三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招聘;对违反规定已被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考试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误导报考者的,均与本次招聘组织单位无关,敬请各位考生请勿听信社会传言、谣言,谨防上当受骗。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12-4890303

 

查询网站:台安县政府网站(http://www.lntaian.gov.cn/) 

 

附件:

附件1:2021年台安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综合类)

附件2:2021年台安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卫生类)

附件3:专业指导目录

附件4: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

附件5:2021年台安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6:2021年台安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模板


 

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八日


附件下载:

附件4: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doc

附件5:2021年台安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6:2021年台安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模板.doc

附件2:2021年台安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卫生类).xlsx

附件1:2021年台安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综合类).xlsx

附件3:专业指导目录.doc

文章来源:台安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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