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北省沧州市肃宁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考试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单位:肃宁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10-09

根据《2021年肃宁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将面试考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相关事宜

(一)证件审核合格的考生请于10月14日9:00—16日17:00登陆报名网址打印《面试通知单》(报名网址:http://121.28.131.187:8053/)。《面试通知单》要求打印清晰,黑白彩色均可。面试考点及相关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单》。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面试通知单》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考试。

(二)面试当天,考生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以及本人面试考试前7日内(第一次)和48小时内(第二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单方可进入考点。缺少以上证件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考试。(联系电话:0317-5579025,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

二、面试方式:考生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三、考生健康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考生参加面试当天“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须显示绿码且体温正常(<37.3℃)。

(二)考生需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进入候考室后,在身份核查以及面试时须摘除口罩。考生在参加面试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并服从考务人员安排。

(三)请考生自觉做到诚实守信,考试前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合理选择交通方式出行,以免影响考试。因考生个人原因未按照本通知要求而不能正常参加面试考试的,自己承担相应后果。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防范措施,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疫情接触史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考生,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通知自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请考生时刻关注报名网站通知,以免延误。

 

 

 

肃宁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9日


文章来源:肃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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