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人民医院医共体东部新城分院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单位:宁波市鄞州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1-09-14

宁波市鄞州人民医院医共体是由宁波市鄞州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和东部新城、东柳街道、白鹤街道、百丈东郊街道、明楼东胜街道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院及五乡、邱隘、云龙、东吴、横溪、瞻岐6家中心卫生院分院组成。根据有关规定及医疗业务发展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宁波市鄞州人民医院医共体外东部新城分院编外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条件

本次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合计3名,具体招聘计划如下:

招聘单位

招聘职位

指标

专业

资格条件

范围

东部新城分院

护士

2

护理、护理学

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护士资格证书。

户籍不限

中药房药剂师

1

中药学

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药士及以上资格证书。

宁波市户籍


合计

3名

报考人员应具备公告及职位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1、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2、1986年9月13日及以后出生;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1981年9月13日及以后出生。

3、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且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要求。

4、符合公告规定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二、招聘原则、办法和步骤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3日至2021年9月23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4: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招聘单位

联系人

咨询电话

报名地址

东部分院

杨素红

87867689

鄞州区河清北路828号

3、报名要求:应届毕业生需持本人身份证、高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等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历届生要求提供本人简历、身份证、生源证明或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或当地社会保险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等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者自行下载并填写《招聘报名表》,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二)考试

根据报名情况,宁波市鄞州人民医院医共体各分院组织进行相关(笔试)或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原则上由医共体组织实施,体检参照2015年宁波市考录公务员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

(五)录用

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宁波市鄞州人民医院总院进行资格终审后发布拟录用公告,公示3天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三、有关说明和注意事项 

1、资格条件中要求具有相应执业资格,是指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或具有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2、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历届生须在报名第一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及职位要求的各类资格证书或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

 

附件: 宁波市鄞州人民医院医共体单位招聘报名表

 

 

                            宁波市鄞州人民医院医共体

 

                              二0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下载:

鄞州区事业单位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docx

文章来源:宁波市鄞州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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