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庄市2021年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综合成绩查询和体检、考察须知

发布单位: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1-09-08

按照石家庄市2021年度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安排,现将综合成绩查询及体检、考察安排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综合成绩查询

参加9月4日至6日面试的考生,打开石家庄人事考试网(https://sjz.appms.cn),进入“考生报名”页面后,输入考生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而后选择“石家庄市2021年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查询个人综合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

二、体检安排

(一)体检人员

已参加9月4日至6日面试且进入体检的考生。

(二)体检时间、分组及编号

体检时间:9月11日至13日

分组及编号:登录石家庄人事考试网(https://sjz.appms.cn),进入“考生报名”页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而后选择“石家庄市2021年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查询体检具体时间、分组及编号。

(三)体检地点

中国海关大厦东侧入口(正定县阳光路39号石家庄传媒大厦路西)。

(四)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时,须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和1寸蓝底免冠照片1张。体检费用由医院按标准收取,请考生自备适量现金(500元以内)。

2.考生务必牢记体检时间和分组,体检当天按时到达集合地点,把握好提前量。

3.考生须认真阅读《石家庄市2021年度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面试、体检期间疫情防控须知》(见附件1),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体检期间全程佩戴口罩,排队时保持1米间距。

4.体检前不要饮酒,保持作息规律,体检当天早晨要空腹,不要用餐、饮水。

5.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6.怀孕初期的考生须携带围产手册或相关医学证明。

7.考生须做完所有体检项目,经体检医生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

(五)体检结果

体检合格的不再另行通知;需要复查的考生,以电话通知形式告知本人,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三、考察安排

(一)考察对象及时间

第一批:参加9月1日至2日体检的考生,9月8日至15日进行考察。

第二批:参加9月11日至13日体检的考生,9月15日至23日进行考察。

(二)考察注意事项

1.进入考察环节的考生须尽快联系报考单位接受考察(联系方式见附件2)。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被考察人员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材料。

2.考察期间,务必保持手机通信畅通,因无法取得联系影响考察工作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3. 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方可进入公示阶段;考察、体检中任意一项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1.《石家庄市2021年度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面试、体检期间疫情防控须知》;

2.《石家庄市2021年度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咨询电话》。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8日

 

 

附件1

石家庄市2021年度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面试、体检期间疫情防控须知

 

为保障考生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体检安全进行,请考生认真阅读并严格落实面试、体检期间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

1.参加面试、体检的考生在进入场地前,须提供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进行体温检测(不高于37.3℃)。

2.参加面试、体检的考生须自觉如实进行面试、体检前7天的健康监测(以9月1日体检为例,应对8月25日至8月31日期间个人健康状况进行监测)。

(1)来自国内疫情低风险地区的考生:

“河北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面试、体检。

“河北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相关要求执行。凡因在健康监测中出现发热、干咳等体征症状的,须提供考前7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面试、体检。

(2)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含风险等级调整为低风险未满14天的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

“河北健康码”为绿码的,须提供考前7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面试、体检。

“河北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要按照防疫有关要求配合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或隔离治疗。此类人员如要参加面试、体检,应于考前7天抵达石家庄,期间不得离开石家庄,并按照石家庄市疫情防控措施纳入管理,进行健康监测并出具考前7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均无异常方可参加面试、体检。

(3)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现已按规定解除隔离观察的考生,应当主动向石家庄人事考试中心报告,且持河北健康码“绿码”方可参加面试、体检。

(4)仍在隔离治疗期或集中隔离观察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以及面试、体检前14天内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按照防疫有关要求配合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或隔离治疗。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和上述提示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体检。因执行防疫规定需要进行隔离观察或隔离治疗,无法参加面试、体检的考生,视同放弃。

3.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考生须申报本人面试、体检前7天健康状况。须在面试、体检前5日内登录石家庄人事考试网(https://sjz.appms.cn),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考生提交健康信息承诺书后,本人旅居史、接触史、相关症状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发生变化的,须及时更新上报。

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4.面试、体检当天,如考生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由考点医护人员进行初步诊断,并视情况安排到备用场地参加面试、体检,或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医治。

5.考生进入考点后,全程佩戴符合防护要求的口罩(建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仅在入场核验身份时可以暂时摘下口罩。考生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分散入场,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

6.考生应当切实增加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面试、体检前减少外出和聚集,减少人员接触,不到人群拥挤、通风不好的场所,不到疫情防控处于中高风险等级的地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注意规避疫情风险。外省市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做好来石家庄准备。

特别提示:请考生牢记招聘各个环节的时间节点,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健康监测、自我隔离和相关防护,备好相关证明材料,为顺利参加考试做好准备。如因不能满足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如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jz.gov.cn)、石家庄人事考试网(https://sjz.appms.cn)和微信公众号“石家庄人社”。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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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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