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公告(6)

发布单位: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1-09-03

为满足医院工作需要,根据《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医院编制外人员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医院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个岗位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条件如下:
(各临床岗位学历均需为全日制。有相应专业资格,应届毕业生需按期取得相应资格。执业范围符合岗位需求。规培合格,按政策不需规培除外,中医类别规培除外)

序号

岗位名称

人数

所需专业

学历学位

年龄

其他条件

1

学科带头人

不限

与应聘岗位专业相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不限

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资格。学历可非全日制。条件符合可考虑编制。其他条件面议。

2 

临床医师

不限

与应聘岗位专业相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博士学位。条件符合可考虑编制。其他条件面议。

3

骨科医师

1

中医外科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外科学

研究生

35周岁及以下

博士学位。手足专业可放宽到硕士学位。 

4

普外科医师

2

中医外科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外科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30周岁及以下

本科为全日制医学类专业。

5

神经外科医师

1

中医外科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外科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30周岁及以下

本科为全日制医学类专业。

6

泌尿外科医师

1

中医外科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外科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30周岁及以下

本科为全日制医学类专业。

7

内分泌医师

1

中医内科学、中西医结合临床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30周岁及以下

2020、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本科为全日制医学类专业。

8

神经内科医师

1

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2020、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本科为全日制医学类专业。专业方向为神经内科相关。

9

心内科医师

1

内科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30周岁及以下

本科为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

10

血液内科医师

1

内科学、中医内科学、中西医结合临床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40周岁及以下

本科为全日制医学类专业。

11

眼科医师

1

中西医结合临床、中医五官科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30周岁及以下

本科为全日制医学类专业。

12

营养医师

1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本科为全日制医学类专业。

13

外科医师

1

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外科)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40 周岁及以下

本科阶段为全日制医学类专业。要求中级职称及以上。女性。

14

主检医师

1

本科:临床医学;研究生:内科学、外科学

本科学士及以上

45 周岁及以下

本科阶段为全日制医学类专业。要求副主任医师职称及以上。

15

主检汇总医师

1

临床医学

本科学士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有体检报告汇总工作经验优先。

16

超声医师

2

本科:医学影像学;研究生: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本科学士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具有可注册超声医师执业医师资格。

17

放射医师

2

本科: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 研究生: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本科学士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具有可注册放射医师执业医师资格。

18

检验技师

2

本科: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实验技术;研究生:临床检验诊断学

本科学士及以上

30周岁及以下

具有检验技师及以上资格。

19

药剂科药师 

本科:中药学;研究生:中药学 

本科学士及以上

30周岁及以下

具有初级(师)中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者优先。

20

针灸推拿医师

1

针灸推拿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具有主治医师资格,具有本岗位执业医师资格,本科为全日制医学类专业。

报考人员学历、经历、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如年龄超出岗位规定年龄条件不足一年的视为合格。
报考人员需热爱医学事业,勤奋刻苦,积极向上,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能报考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 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程序

1.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形式进行。

2.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日至9月8日工作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00);

3.报名地址:大连市西岗区南石道街丙寅巷3号208。

4.报名提供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特殊业绩请提供获奖证书、计算机证书或SCI文章检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现场出示符合要求的国务院行程卡,填写《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岗位报名表》;

5.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整个招聘工作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人事科将按照岗位用人条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于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通过后,将以电话通知等适当方式发布相关考试、考核通知。
三、考试和考核
1、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
笔试考查内容为综合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共计满分100分,60分及格,成绩不及格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面试侧重于考查应聘人员思想品质、逻辑思维、表达沟通、仪表礼节、专业水平等方面综合素质。面试总分100分,60分及格,成绩不及格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笔试、面试成绩按权重比例5:5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量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
2、考核时间、地点、形式、内容等信息,我院将另行通知。考核结果需为合格及以上。
四、体检
依据考试、考核结果,按照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入职体检。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招聘或取消招聘。
五、公示和聘用
本次招聘对拟聘用人员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实行公示制度和试用期制度,合格人员医院予以正式聘用,订立劳动合同。公示期为7天。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人员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基本工作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保证招聘质量。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
1.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请留意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官方网站通知,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应聘医师岗位的人员须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有关规定,执业类别、执业范围需与所报岗位相符。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4.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0411-83631360-3018

纪律监督电话:0411-83631360-3012

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1年9月2日

 


文章来源: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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