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 高层次人才空缺岗位公告

发布单位: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时间:2021-08-20

根据《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要求,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第一批高层次人才部分岗位招聘工作已完成,因业务需要,现将空缺的岗位需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人数:14名。

  三、岗位条件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岗位条件

专业

学历

(学位)

年龄

(周岁)

其他条件

备注

普外科临床医师

1人

外科学

(肝胆外科或器官移植)105109、100210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30周岁及以下(199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不做规培要求)

泌尿外科临床医师

1人

外科学

(泌尿外科专业)105109、100210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不做规培要求)

医学影像科临床医师

1人

本科:医学影像学100203TK

研究生: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105107、100207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或本科学历需取得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35周岁及以下(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主任医师年龄放宽至45周岁。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不做规培要求)

麻醉科临床医师

1人

麻醉学专业105116、100217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消化内科临床医师

1人

本科:临床医学100201K

研究生:内科学

(消化内科专业)105101、100201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或本科学历需取得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35周岁及以下(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主任医师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不要求规培,擅长肝病、传染病诊治)。

心内科临床医师

1人

本科:临床医学100201K

研究生:内科学105101、100201

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45周岁及以下(1976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具备心内科专业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亚专科带头人,熟练掌握相关亚专业操作技术(如PCI,起搏电生理等),具备课题申请能力。

急诊内科临床医师

1人

本科:临床医学100201K

研究生:内科学105101、100201

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45周岁及以下(1976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具备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职称为呼吸内科、急诊专业或重症医学方向

口腔科临床医师

1人

口腔医学

1052、1003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30周岁及以下(199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不做规培要求)

风湿免疫科临床医师

1人

内科学

105101、100201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不做规培要求)

血液科临床医师

1人

肿瘤学

(血液方向)

105113、100214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不做规培要求)

儿科临床医师

1人

儿科学105102、100202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不做规培要求)

皮肤科临床医师

1人

本科:临床医学100201K

研究生:皮肤病与性病学105106、100206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或本科学历需取得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45周岁及以下(1976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皮肤科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能够带动科室开展工作。

病理科临床医师

1人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100104、临床病理学

105128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全科临床医师

1人

内科学

105101、100201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45周岁及以下(1976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具备内科专业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合计14人


  注:1.本公告中招聘的岗位,2021届应届毕业生、历届毕业生、在职人员均可报考;

  2.本公告中提到的本科学历均需取得相应的学士学位,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3.本次招聘的14名人员均为市直事业单位编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试用期内尚未转正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被省、市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工作按月开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每月30日为当月报名截止时间。未有人员报名的,下月须继续开展报名工作。当有人员报名时,经市人社局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面试工作或继续报名。至2021年11月30日,无人报名的岗位自动取消。

  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请下载附件《报名表》,并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规培证(规培还未出站者提供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医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照片或扫描件发送至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人事科邮箱(dfyyrsk@163.com),标题写“专业+姓名”。咨询电话:李老师0796-8999507、郭老师0796-8999809。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名材料不真实、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及不按规定报到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2.面试方法:面试以专业知识为主,可采取口头问答、小型测验、模拟操作、实际操作等形式;实行百分制。

  3.面试时间和地点: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

  五、入闱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当面试人数等于或小于招聘计划数时,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围体检。面试后仍未招到人员的岗位,重新启动报名程序。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体检由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在参加考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2.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公示:经考察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影响聘用的,由人社局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七、纪律和监督

  1.市人社局、市卫健委以及医院纪委对招考工作实行全程严格监督,确保考试工作客观公正。

  2.选聘工作要做到选聘条件,选聘方法和程序,考试成绩,聘用结果四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肃人事工作纪律和考风考纪。

  联系电话: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0796-8999507/0796-8999809

  监督电话:吉安市人社局0796-8286112

  吉安市卫健委0796-8226389

  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0796-8311066

  八、正式聘用

  对符合本次聘用条件的人员,按照相关要求、程序办理报到、上编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

  附件: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高层次人才岗位报名表

                                                                                                         

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

2021年8月17日


文章来源: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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