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安徽省儿童医院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工作通知

发布单位:安徽省儿童医院发布时间:2021-07-12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103号)规定和相关要求,现将2021年度安徽省儿童医院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1: 3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7月20日-2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安徽省儿童医院感染楼组织人事科703室
(地址:合肥市望江东路39号,电话:0551-62237635)
    三、资格复审要求
    (一)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工作证明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以上证书的复印件各1份)。其中:
    1.属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应聘3000518、3000519、3000520、3000521、3000525、3000526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10份由本人书写的儿科病历;应聘3000523、3000524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10份含本人签名报告单的儿科病历。病历时间为2021年7月1日以前,近5年每年2份,复印无效。应聘3000522岗位的人员,还须科室提供近5年参与处方点评工作证明及材料。
    (二)安徽省儿童医院组织人事科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进入专业测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按省人社厅规定,须在统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递补时间截止7月27日。

    四、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专业测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在资格复审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徽健康码(以下简称“安康码”),并持续关注“安康码”状态并保持通讯畅通。安康码“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经现场确认后可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红码”、“黄码”考生应咨询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按要求通过每日健康打卡、持码人申诉、核酸检测等方式,在资格复审前转为“绿码”。
    (二)考生在资格复审前,应尽量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尽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三)考生在资格复审前,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疲劳,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资格复审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资格复审地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四)资格复审时考生应自备口罩并科学佩戴。在人群聚集环节,建议全程佩戴口罩,但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须摘除口罩。
    (五)考生在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入场时,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如发现体温超过37.3℃,考生本人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并与报考单位协商办理资格复审事宜。
    (六)考生资格复审前要认真阅读以上疫情防控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安徽省儿童医院
2021年7月12日


文章来源:安徽省儿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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