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江苏省基层医疗机构公开招聘医学人才(清江浦区考场)资格复审的通知

发布单位: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06-28

各位考生:

2021年江苏省基层医疗机构公开招聘医学人才(清江浦区考场)笔试工作已经结束,笔试成绩已于2021年6月21日对社会公布。现拟对入围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6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

地点:清江浦区北京北路170号(清江浦区卫生健康委)316会议室。

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1)

三、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手写签字的承诺书(一)。(参考附件2)

4.本人签名的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3)

3.按照公告中岗位规定的要求提供学历、学位及医师执业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2021年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就业协议原件和复印件,已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未取得的须书面说明原因并承诺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可参考附件2承诺书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视同应届毕业生人员须提供的材料: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除提供本人承诺(可参考附件2承诺书三)外,还须出具档案托管证明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就业协议原件和复印件。

(3)报考社会人员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岗位需求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岗位相应的执业证书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报考不限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岗位需求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联系电话:

区卫生健康委:0517-83601660,0517-83601015。

 

附件:附件1进入资格复审名单.xlsx

          附件2承诺书(2).doc

         附件3登记表.doc


附件下载:

附件1进入资格复审名单.xlsx

附件3登记表.doc

附件2承诺书(2).doc

文章来源: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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