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第二中医院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通知

发布单位: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发布时间:2021-06-17

我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已于2021年4月23日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根据《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有关资格复审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地点

江苏省第二中医院(南京市建邺区南湖路23号)老门诊三楼迎查办公室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1年6月21日-24日(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2)

三、资格复审对象

1.岗位表一: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的60%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报名核减后确定的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3人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具体名单见附件1)。

2.岗位表二:报名成功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2)。

四、资格复审提交审核材料要求

1.个人简历;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2021年毕业生(含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提供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空白就业协议书原件;

4.各学历阶段(专科、本科、研究生)学历证书和相应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认证申请受理)原件及复印件;

5.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岗位表中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须提供专业方向证明材料原件(由学校研究生院或教务处开具)及复印件;若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成绩单中有标明专业方向的,无需再开具专业方向证明材料;

7.岗位表中有大学英语六级要求的,须提供英语六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岗位表中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要求的,请携带规培证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毕业生提供学校或规培单位出具的规培证明);

9.岗位表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与岗位要求相匹配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工作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0.岗位表中有发表论文要求的,须提供本人发表论文的期刊原件及复印件(须复印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正文及封底等;SCI文章须提供论文全文及影响因子查询页面截图);

11.获奖证书等证明个人能力水平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以上材料请将原件、复印件分开按上述顺序放置,并将2-11中的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好。缺席或材料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核,若资格复审时考生提供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则取消考生考核资格。

五、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应仔细阅读《江苏省第二中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2.资格复审当天考生须经医院老门诊楼一楼大厅公开招聘流调处,经医务人员测体温低于37.3℃,且经查看“苏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码”均为绿码,并无干咳等异常情况,且符合下述特殊情形的要求,方可参加资格复审。

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考生,必须主动报告相关情况,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服从相关安排,否则不能参加资格复审:

(1) 资格复审前14天内来自或到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的区)范围内低风险区域的考生, 资格复审当天除须考生本人“苏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码”须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资格复审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 近期有国(境)外(澳门除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或离开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算已满14天集中隔离期及后续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的,资格复审当天除须本人“苏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集中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健康监测期第3天、7天、第14天3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因患感冒等非新冠肺炎疾病有发烧(体温≥37.3℃)、干咳等症状的考生,资格复审当天如症状未消失,除须本人“苏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码”为绿码外,还须提供资格复审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及时联系我院安排其他时间资格复审。

 

通过公开招聘流调处工作人员查验后,工作人员会向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考生发放《公开招聘通行卡》,考生凭《公开招聘通行卡》到资格复审地点参加复审。

 

3.资格复审前一天填写并打印(须彩色打印)《江苏省第二中医院2021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考生健康申报承诺书》,考生签字处还需要本人手写签字,此表在资格复审当天交给资格复审报到点的工作人员。

 六、注意事项

1.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考生,取消其相应考核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考生本人应在规定时间、地点提供相应资格复审材料,并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缺席或材料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核,若资格复审时考生提供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则取消考生考核资格。

 

 

附件:

附件1:岗位表一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复审时间安排.xlsx

附件2:岗位表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复审时间安排.xlsx

附件3:江苏省第二中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

附件4:江苏省第二中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考生健康申报承诺书.docx


组织人事处

2021年6月17日


附件下载:

附件3:江苏省第二中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

附件1:岗位表一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复审时间安排.xlsx

附件2:岗位表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复审时间安排.xlsx

附件4:江苏省第二中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考生健康申报承诺书.docx

文章来源: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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