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21年公开招聘医学人才(洪泽区)资格复审通知

发布单位: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05-25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21年公开招聘医学人才(洪泽区)报名、笔试工作已经结束,笔试成绩已于2021年5月24日对社会公布。拟于近期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5月26日至27日9:00-11:00,14:00-17:00。洪泽区公共卫生中心九楼区卫健委办公室(洪泽区高良涧街道人民北路6号)。

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见(附件1)。

三、需要提交的材料

1.《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21年公开招聘医学人才(洪泽区)资格复审登记表》一份(附件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

2.按照岗位要求提供学历、学位材料

2021年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已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未取得的须书面说明原因并承诺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可参考附件3)。

2021年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已完成学历认证的,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proxy.hongze.gov.cn)查询。未完成学历认证的须书面说明原因并承诺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可参考附件3)。

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4月29日16:00)前取得并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毕业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3.2019年和2020年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须提供本人承诺书(可参考附件3)、毕业当年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空白的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档案托管证明。

2019年和2020年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承诺书(可参考附件3)和相应的学历认证材料。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5.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按下列方式提供材料

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纳明细或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6.有职称要求的,请提供相应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洪泽区农村订单定向培养医学生需提供定向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

8.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提供本人承诺书(可参考附件3)和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2021年服务期满暂未取得考核合格证明的,须出具服务单位和服务项目管理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

9.以上提供的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署本人姓名和日期。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的、提供虚假信息、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或明确表示放弃的拟参加面试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洪泽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陈述申辩。

附件:

附件1.xls

附件2.doc

附件3.doc



淮安市洪泽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1年5月25日


附件下载:

附件3.doc

附件2.doc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21年公开招聘医学人才(洪泽区)资格复审通知.docx

附件1.xls

文章来源: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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