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单位:大丰市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1-05-13

为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人才结构,充实卫技人员队伍,大丰人民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条件: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二、报名:

1、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申领“苏康码”,报名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报名地点进行报名。报考者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报名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2、报名时间:2021年5月18日- 5月20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00)。

3、报名地点: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门诊楼四楼)。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学信网查询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⑤有执业资格或职称要求的岗位须提供执业证书、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⑥其他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5、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考人员考试报名费每人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统一免收报名费。

6、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7、招聘岗位设1:2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院部研究决定是否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三、考试:

(一)护理专业:

1、笔试考试:

1)总分为100分,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者为笔试考试合格。

2)考试科目:本专业相关知识。

3)考试时间和地点:详情见准考证。

2、操作考核:

1)笔试考试合格者,参加操作考核,总分为100分,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为操作合格。

2)考试内容:江苏省《实用临床护理“三基”操作篇》。

3)考试时间和地点:届时通知。

3、面试:

1)笔试、操作考试双合格者,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2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2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

2)面试时间及地点:届时通知。

4、成绩评定: 

笔试、操作、面试成绩占比为30%、30%、40%,各项成绩均合格者才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为待录用人员。

笔试成绩公布之前,所有人员不得离开考场,待笔试成绩公布后,成绩不合格人员方可离开考场。成绩合格人员须在考场等待操作考试,擅自离开考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其他专业:

1、笔试考试:

1)总分为100分,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者为笔试考试合格。

2)考试科目:本专业相关知识。

3)考试时间和地点:详情见准考证。

2、面试:

1)笔试考试合格者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

2)面试时间及地点:届时通知。

3、成绩评定:  

笔试、面试成绩占比为50%、50%,各项成绩均合格者才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为待录用人员。无笔试岗位报名成功即为面试人选,以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无笔试岗位总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加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个人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dfrmyy.com/)上公示7个工作日。

此次招聘人员性质为合同制。对公示无异议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按医院合同制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在3年(2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5-83530065(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咨询电话:0515-83530064、0515-83530062(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

 

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

2021年5月13日


附件下载:

附件1: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zip

附件2: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zip

文章来源:大丰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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