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重庆市妇幼保健院关于2021年上半年事业单位集中考核招聘资格审查的通知

发布单位:重庆市渝北区妇幼保健院发布时间:2021-05-11

我院2021年上半年事业单位集中考核招聘工作进入资格审查环节,现就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请于2021年5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持以下有关证件及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医院冉家坝院区行政楼四楼406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研究生可推迟至2021年9月30日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本次资格审查须出具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外学位请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工作学习经历(大学起)、奖惩情况、文章、课题项目、主参编的教材等内容,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3.报名时网上相应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栏中所需的证件及材料。

   4.需提供同时提供本人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证明二者之一。

   二、注意事项

   1. 资格审查需考生本人到场,不得由其他人代理。

   2.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者取消报名资格。

   3.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4.考生必须按照符合本人实际情况的条款要求提供所有材料,若有缺失,则视为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取消进入下一步考核程序的资格;考生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即使已被录用,也会相应取消录用资格。

   5.若考生隐瞒情况造成录用后原单位不同意放人的,责任自负。

 

   收到此通知后,请通过邮箱回复重庆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邮箱地址:cqfyrsk@sina.com,(注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和报考岗位,是否参加资格审查)。过期未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谢谢!

   如有疑问人员可联系人事科(电话:023-63846904)


文章来源:重庆市渝北区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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