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2021年麻醉医师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单位: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发布时间:2021-04-22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本次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纳入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报备员额制管理。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详见下表。

序号

招聘岗位

用人科室

岗位职责

需求人数

学历学位

专业要求

其他要求

备注

1

麻醉医师

医务科(麻醉)

医疗麻醉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临床医学、麻醉学相关专业

1、英语四级及以上。

2、中级及以上职称。

纳入医院报备员额编制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身体条件;

3. 能在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国(境)外优秀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具备2021年7月31日前正式报到的条件;

4. 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医院明确参照执行的其他有关规定;

5.  招聘对象的第一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专接本、专升本、成考、自考生、夜大、电大、网络学院毕业生均不纳入招聘范围);

6.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其他同等学力的毕业生不列入招聘范围。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27日17:00。

全部岗位的报名均在统一的网上报名平台进行。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平台:http://zhaopin.wmu.edu.cn/zpsys/。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之前投过简历者需登陆报名系统平台重新报名。

填报注意事项:

(1)报名建议使用IE8浏览器,如使用其它浏览器请开启浏览器兼容模式(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可用关键词查找应聘岗位名称。

(2)个人基本信息和学习经历是必填项,完成就可提交。简历附件可不用上传。

(3)毕业院校、专业名称必须与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上描述一致。

(4)如有发表论文,请填写内容,并上传论文附件(中文论文上传论文封面、目录、论文原文;SCI论文上传收录证明和论文原文)

2、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医院将在指定网站公布考试有关安排,并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后,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

全部岗位最低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如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达不到该比例要求,将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确因岗位专业急需的,经研究并报商温州医科大学后,确定是否按实际人数开考。

(二)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之前,应聘人员需在指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已有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身份证、英语等级证明、就读学校政审意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国(境)外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总成绩。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可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不需笔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不折合)即为其总成绩。

1、笔试

笔试考查相关岗位综合性专业知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答卷时间为1.5小时。所有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若招聘岗位实际参考人员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事项安排以通知为准。

面试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对岗位的认知程度、胜任力和综合素质,以及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各岗位入围体检环节人数按1:1比例确定。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总成绩最优者(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体检由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统一安排进行。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六)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三、相关事项说明

(一)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可以不保留聘用资格。

(三)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外地考生,硕士学历学位的医院按火车硬卧标准或动车二等座标准为其凭票报销就读学校至温州的单趟交通费。博士学历学位的,医院按飞机(经济舱)标准为其凭票报销就读学校至温州的单趟交通费。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报到时,医院为其凭票报销考试返程交通费和报到单趟交通费。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以下网站发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网站【招聘信息】专栏http://www.dentist.ac.cn

   温州医科大学人事处【公示公告】专栏http://rsc.wmu.edu.cn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组织人事科或纪检监察室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组织人事科0577-88066009,纪检监察室0577-88066029。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组织人事科直接咨询。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龙瑶大道1288号。

联系人: 叶老师,联系电话:0577-88066009;邮箱:wmckqrsk@163.com。

温州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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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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