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中心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 2021年校园招聘工作公告

发布单位:三亚中心医院发布时间:2021-04-19

根据前期我院参加各高校毕业生招聘会报名情况,结合医院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原则,以增强医疗服务能力,优选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补齐专业技术岗位缺口,实现医院人力资源科学配置。

二 、招聘岗位、范围

详见《三亚中心医院2021年校园招聘岗位职数表》。

三、招聘条件(需同时满足)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执业道德,遵纪守法,有较好的协作和奉献精神;

2.愿意服从工作安排,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和责任心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详见《三亚中心医院2021年校园招聘岗位职数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

我院已通过三亚中心医院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根据参加各高校毕业生招聘会报名情况,截止至2021年3月21日下午16:00,共有363人报名,经资格初审共有233人符合报名条件(名单详见附表),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报名。

后续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均在三亚中心医院网站(http://www.hndsrmyy.com/)公告。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网站公告或手机不畅通而发生的相关程序性问题,责任自负。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凡提交信息或材料不真实、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组织考试

考试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由笔试和面试成绩组成,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确定合格分数线,按照各招聘岗位及招聘职数,在报考同一岗位综合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如出现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应聘者综合成绩相同且影响录取人选或后续递补人选的情况,则按以下原则确定:按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顺序确定人选。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我院将通过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进行短信通知,未按短信要求回复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参加考试,请密切关注我院官网。报考考核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后续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考生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不能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或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及自愿放弃的,将取消资格,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在报考同一岗位综合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自愿放弃的,需提交自愿放弃声明书,声明书中应明确放弃的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由本人签名。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确定合格分数线,按照各招聘岗位招聘职数,在报考同一岗位综合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入围人员自动放弃,或经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综合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要求在三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由三亚中心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提供体检报告者,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领导小组提出复检要求,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组织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是否符合拟聘岗位的报考条件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

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需提交自愿放弃声明书,声明书中应明确放弃的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由本人签名。

(五)公示、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三亚中心医院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对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综合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聘用人员须在医院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按时报到,并提供学历和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合格证(或规培成绩合格证明材料,学硕不做规培要求)等应聘岗位要求的证件材料方予办理报到入职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不予聘用。

在医院规定的报到时间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尚未结束的,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方予正式办理报到入职;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方予正式办理报到入职。以上人员如未按期提供应聘岗位要求的证件材料,将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确定试用期或见习期,试用期或见习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或见习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将予解除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责任由个人自行承担。

(二)招考专业分类原则上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专业参考目录》确定。该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根据专业门类、本人资格证书或毕业证书注明之专业名称及课程设置确定。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2:00   14:30-17:30

报名咨询电话:0898-38225604,38225889(郭老师、何老师)

纪检监督电话:0898-38226023

 

附件1:三亚中心医院2021年校园招聘岗位职数表

附件2:2021年校园招聘资格初审符合人员名单

                                                                     

三亚中心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 

 2021年4月16日

 


附件下载:

附件1:三亚中心医院2021年校园招聘岗位职数表.xls

附件2:2021年校园招聘资格初审符合人员名单.xlsx

文章来源:三亚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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