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衡水市人民医院(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 2021年度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单位:衡水市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1-03-31

为适应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实际工作开展需求,我院委托第三方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辅助岗位和后勤保障岗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40名。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面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面向社会公开进行招聘。

二、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 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 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 报考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二)各岗位具体招聘人数和任职条件详见《衡水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 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2.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3. 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4. 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 报名时间: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6日

2. 报名网址:http://bm.hebrpo.com

3. 报名要求:

(1)使用考试系统进行报名,报名须用本人真实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号注册,设置“用户名、密码”后,方可登录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用户名是登录考试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本人对在网上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2)按《报名表》的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内项目。上传的电子照片需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等所有上传文件需清晰、可辨认,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M。

(3)报考人员完成《报名表》填写后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

(4)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 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报名审核后,由工作人员在24小时之内完成审核,回复审核结果。未通过审核的,可根据提示原因修改信息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信息和报考岗位。

(二)面试  

1.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可在2021年4月8日网上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

2.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4. 面试结果4月11日可通过考试系统查询,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面试成绩,分职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经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衡水市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halixun.com)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2年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派往衡水市人民医院从事医疗辅助和后勤保障工作。

四、工资待遇

固定工资(衡水市最低工资标准)+绩效工资,办理五险参保手续。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 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2. 登录考试系统报名等操作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请拨打技术咨询电话:15075176073 。


附件1: 衡水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k4110/attached/file/20210330/20210330172506_6611.xls

附件2:《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k4110/attached/file/20210330/20210330172524_3330.docx


2021年3月30日        


附件下载:

《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docx

衡水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文章来源:衡水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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